臺盟中央:規範護工隊伍 制定護工扶持政策 | 建言中國081

發佈時間: 2020-10-09 15:16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編者按】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生活品質的追求不斷提高。護工這個行業逐漸興起,滿足了社會上的部分需求。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護工隊伍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人員流動性大,缺乏行業規範標準等。為此,今年兩會,臺盟中央提交提案建議,由政府相關部門牽頭對現有醫院護工進行公司化管理,並健全護工行業的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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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全文:

臺盟中央:關於規範醫院護工行業隊伍的建議

當前,社會對醫院護工有著極大的需求,由此催生的醫院護工成為一種新興職業,越來越體現出其特有的功能, 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部分人的需求。但在實際管理中,護工隊伍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目前國家對護工行業還缺乏相應標準規範;二是護工流動性大,醫院難以管理,病人家屬與護工之間的矛盾常常難以協調;三是護工人員的職業操守、文化水準和人的素質參差不齊;四是護工費漫天要價,缺乏監管等。這些問題關乎百姓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有序培育醫院護工的專業化隊伍,以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需求。

據了解,目前醫院的護工有兩種類型,一種是連鎖護理公司入駐,服務相對專業,但存在壟斷趨勢,不好溝通和投訴;另一種是自由流動的職業者,屬於散兵遊勇,迫切需要整合成“正規軍”,加強統一管理。建議如下:

一是建立專業化醫院護工公司。建議由政府相關部門牽頭,通過調整摸底,資源整合,建檔立卡,對現有醫院護工進行公司化管理,組建專業化的醫院護工公司,為每個醫院護工建立個人檔案、社會保障,建立信用與技能評價體系,加強同公安、衛計、人社、商務等部門的聯繫,使其成為現代服務業的新領域、創業的新高地,接受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管,使之納入法制化的軌道。

二是建立醫院護工的市場準入制度。各大醫院應嚴格醫院護工委託和受託的流程,限止身體健康狀況不明、人員來源不明等護工人員,尤其是那些存在健康問題、不適合從事護理工作人員進入醫院工作。鼓勵全市各大醫院加強與專業化的醫院護工公司對接,建立雙向選擇的用人機制、服務價格公開透明機制、醫院護工職責與服務規範、糾紛處理與先行理賠制度等,形成具有特色的護工監管與服務體系。

三是建立健全護工行業監督機制。一些醫院雖有引進護工公司入駐,卻易在醫院內形成行業壟斷,管理收費上肆意漲價,如福建省內,三甲醫院護工收費均價在200-240元/天,相當於每月6、7千元,節假日還要3倍收費,且有不斷上漲的趨勢,這樣的收費對於那些長期住院的病人家庭已然不堪重負。建議醫院通過招標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用護工公司的護工服務,公司可根據患者的需求按套餐內容提供生活護理或依據護理模式提供幾種套餐服務。

四是著力提高護工人員的素質。如今醫院裏的護工僅僅只是看護,還需要具備相應的醫療保健及藥品常識以便能在病人、家屬及醫院各方進行有效交流溝通。建議建立專業培訓機構,探索完整的培訓體系,將專業護理、個人健康、藥理知識、人文關懷和法律知識等納入培訓內容,通過相應考試,讓護工持證上崗,從業護工均需統一著裝、掛牌上崗,接受統一的管理、監督、培訓和考核,避免魚龍混雜和良莠不齊。加強與市屬職業衛生院校合作,建立起專業化的師資隊伍、培訓教材,實踐基地等,提高應用人才的專業知識水準。

五是制定支援醫院護工扶持政策。不可否認護工幹的都是辛苦活,高強度的工作、低端收入只會使護工的準入門檻越來越低。因此加強護工勞動保障,切實保障工資、福利、補貼、假期等待遇,才能有效保障護工的合法權益。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發展的初期,需要政府出臺扶持和規範發展的政策措施,尤其是醫院護工的職業培訓、社會保障的“五險一金”、健康檢查與實訓基地的設施設備等,需要政府推進和引導醫院、公司、病人及病人家屬建立合作協調的機制,支援各大醫院或政府機構購買服務或委託服務,並對護工人員進行工作考核及獎懲,激勵護工的專業服務精神,不斷提高護理品質,努力使醫院護工這個新生的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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