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大灣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深化粵港澳創新合作,構建開放型融合發展的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集聚國際創新資源,優化創新制度和政策環境,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建設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産業重要策源地。據了解,2019年粵港澳大灣區內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總數超過1.89萬家,PCT(一般指專利合作條約)國際專利申請量佔全國56%,大灣區科研創新的速度不斷提升。但是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粵港澳科技創新協同還存在一些問題。對此,今年兩會期間,民建中央提交了一份《關於加快粵港澳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提案》。提案建議要加強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整合産學研創新合力,加快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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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全文:
關於加快粵港澳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提案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粵港澳科技創新協同還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構建起科研協同發展體制;二是未形成科研與産業創新合力;三是未形成城市間多樣化科技成果轉化産業鏈;四是未形成科研管理制度與規範。
為此,建議:
1.加強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一是設立“粵港澳高層聯席會議”制度和專責工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重大事項。二是下設“粵港澳産業技術創新委員會”,形成定期對話機制,推動科技成果落地轉化。三是將深港澳科技創新聯盟升級為“粵港澳科技創新聯盟”,構建半官方及民間的協調交流機制。
2.整合産學研創新合力。一是建立粵港澳三地科研機構人員流動及薪酬體系雙邊協議制度,打通人員互聘及雙職雙薪的障礙,以人才流動磨合雙方體制差異並協同合作。二是發揮名校創新驅動作用,推動三地高校合作開展科技創新,加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及共用。三是發揮名企創新驅動作用,建立産學研聯合研究中心,進一步提高成果轉化率。
3.加快推進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建設。一是高標準建設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提升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技術科技創新産業基地等創新載體。二是依託廣深港高鐵、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等重要交通連接線,吸納惠州、東莞、河源、佛山、中山、珠海、澳門等珠江沿線城市一體聯動,形成互動態勢。三是重點發展河套地區創新及科技園,通過政策引導、稅務優惠等措施,加快發展創新科技産業。四是借鑒前海跨境雙向股權投資、雙向人民幣流通等經驗,支援港澳科技成果孵化、轉化向內地轉移,完善科技轉化鏈條區域協同。
4.加大《關於鼓勵香港、澳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中央財政科技計劃組織實施的若干規定》落地力度。與香港、澳門共同研究落實細則和資金管理辦法,善用“兩制”之利,借鑒香港成熟科研管理機制,構建項目資金審批、管理和使用機制,簡化項目申請受理流程,完善項目投標、實施和評估機制等,並在深港科技合作區先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