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我國是養殖大國,家畜動物飼養總量和消費總量居於世界前列,居民飼養寵物的數量也很龐大,如果這些動物病死後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則隱藏著危害人類健康的風險。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中央常委孔令智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期間提出了《關於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建議》提案,建議對病死動物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並加強監管和宣傳等。
全國政協委員、臺盟中央常委孔令智(圖片來源:新華網)
提案全文:
關於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建議
一、背景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食用野生動物的危害性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同樣應予重視的是,我們日常食用的家畜肉類産品,也存在著潛在的健康風險。據世衛組織發佈的報告,家畜傳染病和寄生蟲病中能傳染給人的達160種以上,嚴重危害著人類健康。我國作為養殖大國,家畜動物飼養總量和消費總量都居於世界前列。此外,居民養寵物的數量龐大,這些因素導致了我國面臨動物防疫的嚴峻挑戰。在動物防疫工作的各個環節中,病死動物的無害化處理處於關鍵地位。病死動物在腐爛過程中會産生大量有毒的寄生蟲,為傳染病的擴散留下了隱患,甚至有可能引發規模疫情。此外,一些無良商家將病死動物售賣直接進入消費領域,進而引發食品安全問題。因此,對於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是政府履行其維護公共健康安全的職能所在,也是當前我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大量病死動物未進行無害化處理的主要原因
我國大量的病死動物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原因主要有:
(一)監管不到位
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中,現有體制機制存在著監管盲區,尚需進一步完善。在各地查處曝光的病死動物監管領域案件中,充分暴露出多部門之間的相互推諉問題。
(二)意識不到位
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沒有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另外,受歷史傳統的影響,養殖戶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意識淡薄。更有甚者逾越法律界限,將病死動物流入消費領域。
(三)資金不到位
國家在養殖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方面沒有安排專項資金或者補貼,出於降低生産成本的考慮,多數養殖戶並沒有購買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設備。
三、改進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建議
(一)建立無害化集中處理中心
原則上要以縣域為單元建設輻射範圍合理的病死動物集中收集點和集中處理中心。具體操作上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標符合資質的企業統一負責無害化處理場處理設備的安裝及配套設施建設,對區域範圍內的病死動物和動物産品進行統一收集和集中處理。在處理方式上,應當重點推行化制、發酵等既能實現無害化處理又能資源化利用的環保處理方式。
(二)火化處理城鎮的死亡寵物
城鎮居民對於死亡寵物,多是在城鎮找空地掩埋或丟棄。可以通過殯儀館火化處理死亡寵物,既衛生又不破壞城鎮環境,同時也利於居民的心理疏導。
(三)完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償機制
國家應將養殖病死動物損失和無害化處理費用全面納入財政補助範圍,通過經濟激勵促使養殖戶自覺進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同時要加大國家財政對大型養殖戶購買無害化處理設備的補貼力度,建立無害化處理獎補機制,鼓勵養殖戶提高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能力。
(四)嘗試建立養殖保險政策
鼓勵各地積極探索畜牧養殖保險政策,通過養殖保險進一步提高對病死動物的補貼金額,讓病死動物及其産品經營者無利可圖。畜牧部門和保險公司要通力合作,促進政策扶持與商業化運作有機結合,分散養殖風險,提高養殖戶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積極性。
(五)加大宣傳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轉變長期以來廣大養殖戶形成的思想觀念。一是向廣大養殖戶宣傳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養殖戶能夠從思想上自覺認同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有關舉措和要求;二是加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的宣傳力度,讓養殖戶認識到隨意丟棄病死動物是一種違法行為。
(六)完善立法、加強監管
要規定病死動物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進一步明確各部門在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中的職責分工,各負其責,統籌協調。同時要定期對養殖場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臺賬進行檢查,暢通舉報渠道,對於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加大懲處力度。此外要引進分類管理制度,根據養殖戶的既往表現劃分等級,對於表現較差的重點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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