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選編 | 山東政協委員吳其晶:完善法律法規  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

發佈時間: 2019-12-17 15:32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編者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不斷發展,人民對物質生活特別是食品要求越來越高。同時,食品安全問題也成為當前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近年來,隨著一系列食品安全措施的大力實施,以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城市食品安全形勢有所好轉。但是,關係到廣大農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食品安全問題仍然比較嚴峻。

      對此,山東省政協委員吳其晶提出關於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的相關提案,建議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引導和督促各鄉鎮、各部門不斷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

     【問題】目前,農村食品安全存在的問題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農村食品生産經營戶點多面廣,食品經營者素質良莠不齊,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識。

      個別商戶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守法經營觀念,比如部分生産者濫用化肥、高毒高殘農藥,違規超量使用膨大劑、瘦肉精,甚至使用工業有毒化學品加工、保鮮冷凍海産品和過期、腐爛食品。

      第二,農民由於缺乏食品品質安全知識,消費取向偏向“價格優先”,不考慮食品安全問題。

      第三,內外因素導致監管不力。

     一是由於農村地域廣大,食品生産分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管不到位或缺乏有效監管。

     二是經營戶在進貨時也往往順應農村消費畸形需求,將假劣食品混跡其中,變質過期成為農村食品的常態。

      【建議】對於加強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吳其晶提出以下四方面建議。

      第一,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各級地方政府根據《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法規條例,進一步補充相關法律沒有明確到位的監管職責。

      第二,強化責任意識,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問責制。

      首先,引導和督促各鄉鎮、各部門不斷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

      其次,要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對相關部門細化責任,建立食品安全定期評估分析體系和制度,加大對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

      另外要落實企業主體生産者的責任,落實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第三,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各級食品安全辦要協同相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村食品安全公益宣傳科普工作。

      強化對食品生産經營者經常性的教育宣傳和政策引導,增強農村消費者的自我防範意識、消費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

      培訓指導農民規範使用化肥、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開展農産品種養殖生産活動。

      第四,健全食品安全資訊公開與通報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資訊發佈制度,實施食品安全檢測例行公告,及時向民眾公開或發佈食品安全的突發事件、風險評估等資訊。

     (資料來源:山東省政協)

       中國網記者 和海佳  實習記者 裴雨莉  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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