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協委員何敬民:保護消費者權益 加強自動售貨機市場監管

發佈時間: 2019-10-22 17:5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編者按】自90年代開始,中國開始出現自動售貨機。自動售貨機一般放置在機場等交通樞紐及學校等半封閉場所,滿足消費者對不同商品的即時購物需求。隨著租金和勞動力成本上升,城市化進展和自動售貨機製造産業的提升和移動支付的發展,自動售貨機市場發展迅速。據亞太自助售貨聯合會APVA數據顯示,預計2020年中國自動售貨機保有量達110萬台,年銷售額達440億,發展空間巨大。

對此,上海市政協委員何敬民提出關於自動售貨機監管的相關提案,建議加強消費者權益的教育及維權工作,市場監察部門應主動公佈食品安全查驗結果及問題産品,多渠道傳達食品安全資訊。

【問題】在中國,自動售貨機以銷售飲料、包裝食品為主,鮮食、日用雜貨等也相繼出現。一些新式的如咖啡機、便當機等現場製造的産品也粉墨登場。目前對自動售貨機的市場監管存在以下兩方面問題。

一是自動售貨機的運營審批。隨著自動售貨機的日漸普及,消費者在方便購買産品的同時,也面臨一些問題。例如消費者購買到過期或有問題産品如何維權?自動售貨機設置及內置貨品哪個部門管理?品質安全誰來把關?

目前商家運營售賣食物的自動售貨機,受《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範。一般的操作是食品自動售貨商的總部到當地的食藥監管理部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取得許可證後方可經營。

此外,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産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繫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至於具體放置機器的點,申請人需要將機器的合格證,地理位置圖等材料交到屬地監管部門備案。

二是自動售貨機的食物安全監管。自動售貨機的運營受到政府部門監管,自動售貨機實行屬地監管,由轄區負責。

但由於自動售貨機數量眾多,分散經營。另外和門店相比,自動售貨機的商品保存在機器中,且有一層玻璃擋住,平時檢查和調查取證都不方便。這些實際情況給政府的監管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難。

自動售貨機屬於一種新興起的模式,現在還沒有十分成熟的監管措施,目前的監管模式還是偏重於事前審批監督,事中事後監督還有一定的短板。

【建議】綜合借鑒先進地區經驗,何敬民建議在自動售貨機的監管問題上,重視事中和事後監管提出以下三方面的建議。

第一,做好做實風險分析監管體系。良好的風險分析監管透過風險評估、風險管理、風險交流三者結合。通過風險評估選擇合適的風險管理措施以減低風險,同時通過風險交流達到社會的認同或使得風險管理措施更加完善。

第二,督促自動售貨商承擔主體責任。市場監管機構應督促自動售貨商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接受投訴舉報,約談自動售貨機運營機構,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等。

自動售貨機運營機構應切實做好主體責任,做好食品的採購、銷售、儲存、檢查等記錄。自動售貨機應當滿足保證食品安全的溫度、濕度等要求,具備符合食品儲存的必要條件。

對一些即時製造食品的機器(例如雪糕機)應定期清潔有關機器。自動售貨機除展示《食品經營許可證》複印件外,還應清晰提供有關的投訴舉報電話及設備識別碼,接受消費者監督。

目前國內的自動售貨機以第三方運營為主,經營主體較為分散,不利管理。我國政府部門要密切留意産業發展的趨勢,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監管制度。

第三,加強消費者權益的教育及維權工作。市場監察部門應加強食品安全資訊對消費者的傳遞,主動公佈食品安全查驗結果及問題産品,多渠道傳達食品安全資訊,加強對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及消費權益教育。

市場監察部門應依法接受消費者投訴、堅決查處不法行為,對食品安全的灰色模糊地帶,主動邀請業界和消費者商討監管對策,建立業界和消費者良性環境。

作為消費者也應該主動了解食品安全資訊,敢於對食品安全隱患説不。同時消費者應當保留購買的記錄,作為消費者維權的重要依據。

(資料來源:上海市政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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