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協常委會專題議政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

發佈時間: 2019-09-26 09:06 | 來源: 人民政協網 | 作者: 林儀 揭春雁 | 責任編輯: 盧佳靜

人民政協網9月23日電(記者 林儀 揭春雁 通訊員 余家明)“我是做醫學研究的,目前正在研究膠囊胃鏡。這個項目從2004年在省裏立項,但到現在還沒有落地轉化。”在9月17日召開的廣東省政協常委會議上,省政協常委、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消化內科主任劉思德的發言引起與會者關注。

此次省政協常委會議圍繞“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環境”專題議政。

省政協副主席林雄追問膠囊胃鏡項目難以落地的原因,“體制內的發明專利都屬於職務發明,而職務發明的所有權歸屬是單位。如果單位不批准,專利就沒法轉化。即便單位批准轉化,但也缺乏具體的操作細則,難以實現。”劉思德解釋道。

劉思德遇到轉化難題並非個例。4月至6月,省政協專題調研組以“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優化粵港澳大灣區創新發展環境”為題,先後赴北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及香港、澳門等地實地調研和聽取意見,對惠州、東莞、江門、肇慶市進行書面調研,形成專題調研報告。調研報告中指出,高校和科研院所存在大量“沉睡”專利,其中不乏高價值專利。

究其原因,主要是對智慧財産權成果轉化支援力度不夠,缺乏智慧財産權轉化運用專業機構和團隊,專利佈局、市場開拓、合同簽訂談判等能力不足。此外,課題經費使用、審計等國有無形資産管理政策與機制不完善,也使得發明人在成果轉化中顧慮重重。

“能否借鑒西南交通大學探索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經驗做法,在廣東省屬高校推廣和試驗新的智慧財産權所有、智慧財産權收益分配機制,探索新型智慧財産權轉移轉化模式?”常委會議上,委員紛紛出謀劃策。

應該從國家的頂層設計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成果的産權界定,比例是多少。二是交易方式,要麼通過合資,要麼通過智慧財産權交易所實現。”省政協常委、民盟省委會專職副主委程昆説。

“美國一些著名的大學是這樣做的,對於發明人的專利,大學收取管理費。專利成果轉化是市場行為,成敗都歸發明人,大學不擔風險。”省政協常委、香港廣東青年總會常務副主席郭基輝則提供了另一種思路。

省政協常委、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副會長楊道匡建議搭建一個公共服務平臺,把專利項目和風投資金匯聚在一起,“在那一碰撞,這個事就成了”。

“我們做金融的也非常關注智慧財産權,但許多擁有智慧財産權的企業仍然難以獲得貸款。”省政協常委、廣州銀行副行長黃程亮分析指出,智慧財産權轉化中的質押融資的“三難”問題比較突出,即評估難、風控難、處置難。

對此,省政協調研組建議,強化智慧財産權轉化運用,為優化大灣區智慧財産權創新發展環境打通關鍵環節。如在自貿區開展智慧財産權跨境融資試點工作,賦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員更大科研自主權,引導市場機構開展智慧財産權評估、融資以及資産證券化工作等。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給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帶來了新機遇。

“智慧財産權需要共商共建共用,才能更好地推動行業發展。”省政協常委、深圳市政協主席戴北方呼籲,在加強智慧財産權運用方面多想一點辦法,更好地去開發和使用智慧財産權。

省政協常委、科教衛體委主任郭俊是省政協調研組組長,一路走來,他既看到了不少問題,也發現了新機遇。他説,在智慧財産權的保護與運用方面,大灣區要爭取起示範引領作用。其中,關鍵的不是三地規則的統一,而是三地規則的對接,這一點通過協商是可以實現的。

省政協調研報告也提出,建立健全粵港澳三地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合作體系,為優化大灣區創新發展環境搭建合作平臺,包括完善大灣區智慧財産權協作機制、構建大灣區糾紛解決分工協作機制、建立大灣區智慧財産權貿易平臺體系。

省政協主席王榮指出,大灣區智慧財産權綜合發展水準居於全國前列,但對標其他國際灣區,對照“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創新環境要求,依然存在較大差距。為此,他強調,強化智慧財産權保護與運用,必須堅持新發展理念,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引領,以跨區域合作為突破口,全面深化粵港澳智慧財産權合作,構建全球領先的智慧財産權服務鏈,打造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地和智慧財産權國際貿易樞紐,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