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慶文:國家公園不能“過度公園化” 要保障當地居民利益

發佈時間: 2019-03-13 09:11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秦金月 | 責任編輯: 秦金月

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北京市委副主委、中科院地理資源所資源生態室主任閔慶文

中國網北京3月13日訊 (記者 秦金月)國家公園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説,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北京市委副主委、中科院地理資源所資源生態室主任閔慶文帶來了《關於國家公園體制改革若干問題的提案》。他提出,一些地方還是對國家公園的定位不夠清晰,存在著“過度公園化”傾向。

身為“公園”卻不能“過度公園化”,究竟該如何理解和建設國家公園?

國家公園是指由國家批准設立並主導管理,邊界清晰,以保護具有國家代表性的大面積自然生態系統為主要目的,實現自然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陸地或海洋區域。

2017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建立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建立國家公園體制是我國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目前,全國共有東北虎豹、祁連山、大熊貓、三江源、熱帶雨林、武夷山、神農架、普達措、錢江源、南山等國家公園試點,涉及12個省(市),面積超過20萬平方公里。其中,面積最大的是三江源試點,約12.31萬平方公里。

定位不清晰 不利於生態保護

閔慶文的這份提案就是以三江源國家公園為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建議。

閔慶文認為,現在還存在對國家公園定位不夠清晰的問題。從許多地方熱衷於國家公園申報、編制的國家公園建設規劃中過分強調旅遊發展等,可以看出“過度公園化”傾向較為明顯。

其次,對生態系統的原真性與完整性的科學性理解有偏差。對自然保護地設置只考慮保護對象而忽視從管理人的角度實現保護目標,過分強調移民搬遷措施,不僅在實踐上難以操作,而且也不利於生態保護。

在這一點上,閔慶文認為三江源國家公園做的很好,17000多位牧民走上生態管護崗位,成為園區生態保護的重要力量。這説明瞭當地居民在國家公園建設中的特殊作用。

另外,現有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多建立在原有多類型自然保護地空間整合與統一管理基礎上,推進中存在著國家公園與現有保護地管理上的模糊地帶,試點結束後如何管理尚不明確。例如,三江源國家公園體制試點區規劃範圍納入部分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處於試點區內外的自然保護區在試點期間及試點期結束後如何管理不明朗。

還有一個問題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地進入統一管理時期,其他級別保護地尚不明確。自然資源部對各類自然資源進行統籌管理,將多類型保護地納入管理體系,但原有行業部門垂直管理體系中的省級、縣級保護地如何整合進入自然保護地體系,在地方層面統籌自然資源管理和保護地管理事權劃分尚不清楚。

五點建議助力國家公園體制改革

針對這些問題,閔慶文提出了五點建議:

一是重視保護地體系建設逐步實現從自然保護區為主體向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轉變。從“生態保護第一、國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出發,以管理體制改革為目標,將重點放在佔據重要生態區(即擁有典型、完整生態系統,確保國土生態安全)、具有最高管理事權(即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管理權)、保護管理最嚴格(保證生態系統結構、過程和功能完好)。

二是重視構架有中國特色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與管理模式。適當引進而不簡單照搬國外經驗,特別重視保障當地居民利益和保護優秀傳統文化。國際上先進的自然保護思想與我國國情都決定了不能將人隔離于自然之外,對人的管理逐漸成為生態系統管理的一部分。

三是重視傳統文化和農業文化遺産在自然保護中的特殊作用。例如,陜西洋縣朱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通過水稻有機生産達到對朱鹮有效保護,説明傳統農業生産對於野生動物保護的重要意義。作為世界文化遺産、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産、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國家濕地公園等多重身份的雲南紅河哈尼梯田保護與發展實踐表明,加以本土化、多元化設計的生態保護效果將更加突出

四是儘快明確原有各類保護地的定位和管理目標。風景名勝區是自然與文化價值並存的保護地類型,這種保護方式正在成為國際潮流;森林公園不少從原有林場轉變而來,其顯著特點是大眾旅遊;城市濕地公園等以公益性服務為主導。這類差異影響其在自然保護地分類體系中重新定位,很難以“自然公園”而取代。

五是在國家公園體制改革中重視履行國際公約和國際義務。我國已經加入《保護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産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等,參加或主導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地質公園、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和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全球重要農業文化遺産等涉及自然生態保護的國際倡議,應當重視相應國際義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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