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學校長馬景林:對公立學校的“管理定位”影響“減負”效果

發佈時間: 2018-07-12 11:17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胡俊 | 責任編輯: 胡俊

中國網訊 7月6日,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六次雙週協商座談會在北京召開。15位委員從建立科學的教育評價體系、優化教育資源供給、深化招生考試製度改革、規範校外培訓、加強家庭教育等方面提出意見建議。大家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視發展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保障中小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有關部門在嚴格控制學生作業時間、規範課堂教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學生校內課業負擔逐漸減輕,但也出現“校內減負、校外增負”、“教師減負、家長增負”等新問題,學生實際課業負擔並沒有真正減輕,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學校長馬景林在會上發言時指出,“減負”説了幾十年,治理的成果有起伏,其中對公立學校的“管理定位”是影響“減負”效果的重要因素。

馬景林認為,過去幾年,“減負”的主要做法是控制學生在校時間;控製作業量;控制教材及考試的難度;控制招生過程中文化課的要求等。這些做法確實一度起到了明顯作用,但也引發了相對消極的結果:一是以犧牲品質為代價的“減負”,使得公立校的教育教學地位受到質疑。二是上一級學校選拔人才的標準,與“減負”之後,學生學習品質現狀之間有落差。三是公立校大幅度“減負”之後“擠”出的時間和學習任務空間,必將被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擠佔,形成新的負擔。

對公立學校管理的“系統定位”,是把“減負”問題由“失控”變為“可控”的有效途徑。為此,馬景林建議:

一、不能犧牲必要的品質去實現“減負”。在控制教材和考試難度的前提下,重視文化課學習的重要意義。

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只有業務水準高的教師,才能將新的教育教學理念、手段、方法運用到學生身上,學生學習負擔才會相對減小。

三、用法律手段明確公立學校、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各自的任務,用技術讓“減負”可控。

總之,學校對學生的學習應該更加主動、積極、理智地做到:減應減之負,擔應擔之責,除應除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