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簡介

發佈時間: 2018-06-19 19:08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佚名 | 責任編輯: 李培剛

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是主要由從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級知識分子組成的,具有政治聯盟特點的,接受中國共産黨領導、同中國共産黨通力合作,進步性與廣泛性相統一、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參政黨。

民盟于1941年3月19日在重慶秘密成立,當時的名稱是“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其時,由於“皖南事變”的發生,國民黨和共産黨的合作遭到破壞,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危機四伏。國共兩黨以外一些主張抗日的政黨和人士,迫切希望聯合起來,為堅持團結民主抗日而鬥爭。於是,即以部分國民參政員于1939年11月成立的“統一建國同志會”為基礎,成立了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參加者有:中國青年黨、國家社會黨(後改稱民主社會黨)、中華民族解放行動委員會(後改稱中國農工民主黨)、中華職業教育社、鄉村建設協會的成員及其他人士,公推黃炎培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旋黃炎培辭去主席職務,推舉張瀾任主席。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機關報《光明報》發表《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對時局主張綱領》(簡稱“十大綱領”)。1942年,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加入,中國民主政團同盟遂成為集合“三黨三派”的政治黨派。中國民主政團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張是“貫徹抗日主張”,“實踐民主精神”,“加強國內團結”等,並積極組織成員參加國民黨統治區的民主憲政運動。

1944年9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重慶召開全國代表會議,決定將名稱改為“中國民主同盟”,由團體會員制改為個人申請參加。同年10月,發表《對抗戰最後階段的政治主張》,響應中國共産黨提出的建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

1945年10月,民盟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政治報告》、《臨時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國民主同盟綱領》、《中國民主同盟組織規程》。會議産生了第一屆中央委員會,推選張瀾為中央委員會主席。會議明確提出了“和平、統一、團結、民主”的政治主張。

1946年1月,民盟參加在重慶召開的政治協商會議。在政治協商會議和國共兩黨和談過程中,民盟與中共代表團密切配合,力促和談成功。與此同時,參加和支援學生民主運動和廣大人民群眾反內戰、反饑餓、反迫害的鬥爭。一批優秀的民盟盟員如李公樸、聞一多、杜斌丞、楊伯愷、于邦齊等在爭取民主自由的鬥爭中,慘遭國民黨反動派的殺害。尤其是在反對國民黨非法召開“國民大會”的鬥爭中,民盟與中共一致行動,拒絕出席,並先後將投靠國民黨的青年黨、民社黨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國民黨政府悍然宣佈民盟為“非法團體”,11月,民盟總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組織和盟員轉入地下鬥爭,民盟的海外組織積極開展活動,繼續與國民黨進行鬥爭。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開一屆三中全會,成立臨時總部,公開宣佈同中國共産黨攜手合作,為徹底摧毀國民黨反動政府,實現民主、和平、獨立、統一的新中國而奮鬥。同年5月,民盟與各民主黨派一起,通電響應中國共産黨召開新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五一口號”。1949年3月,民盟總部由香港遷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參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籌建工作。

新中國成立後,民盟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為民盟的政治綱領,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積極參加新中國人民政權工作和國家事務管理,推動盟員和盟所聯繫的知識分子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努力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特別是在參加國家文教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956年2月,民盟召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一切為了社會主義”的口號。為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民盟積極發揮作用,就知識分子問題和文化教育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有遠見的意見和建議。1957年,由於“左”的錯誤,特別是“反右”擴大化,民盟受到嚴重挫折。

“文革”期間,民盟各級組織被迫停止活動。粉碎“四人幫”以後,民盟逐步恢復組織活動。

進入新的歷史時期以來,民盟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引下,堅持與中國共産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堅持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履行參政黨職能,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為新時期統一戰線的鞏固和發展,為實現祖國和平統一貢獻智慧和力量。1979年10月,民盟舉行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會議決定把民盟的工作重點轉移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軌道上來。在新的歷史時期,民盟積極參加國家政治生活,參與經濟建設、文教建設和其他方面重大問題的協商和討論;參加國家大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履行參政黨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職責。同時,進一步調動盟員和盟所聯繫的知識分子的積極性,組織和動員盟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採取多種形式開展面向社會、為“四化”建設服務的活動,同時民盟的組織也有了較大發展。1983年至2012年,民盟先後舉行了的第五至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為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設、加強參政黨自身建設,做了不懈的努力。在這期間,民盟中央提出了為經濟建設“出主意、想辦法,做好事、做實事”的號召。通過實踐走出了一條開發民盟智力資源,參與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制訂與實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參與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貧方面,進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民盟以愛國的情懷、踏實的作風、紮實的知識,團結廣大愛國的知識分子和愛國民主人士,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服務,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服務,為實現祖國統一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共同發展服務。

2012年民盟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的5年,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民盟秉承“奔走國是,關注民生”的優良傳統,圍繞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積極履行參政議政、民主監督、參加中國共産黨領導的政治協商職能,持恒精準開展社會服務,為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獻計出力,為多黨合作事業的不斷發展、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了新的貢獻。

2017年12月舉行的民盟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民主同盟章程》規定,中國民主同盟堅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參與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努力服務“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佈局,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實現兩個階段戰略安排、“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民盟歷任中央委員會主席為黃炎培、張瀾、沈鈞儒、楊明軒、史良、胡愈之(代主席)、楚圖南、費孝通、丁石孫、蔣樹聲、張寶文。現任主席丁仲禮。

截至2017年12月,民盟共有成員29.5萬餘人,其中高教界佔22.4%,基礎教育界佔29.6%,文化藝術新聞出版界佔5.9%,科學技術醫療衛生界佔17.4%。省級組織30個,市、縣級組織411個。盟員中有1.7萬餘人擔任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有1576人擔任政府及司法部門縣處級以上職務,還有一些盟員擔任最高人民檢院特約檢察員、監察部特邀監察員、審計署特約審計員、國家特邀國土資源監察專員、教育部特約教育督導員、國家稅務總局特邀監察員、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環境保護部國家環境特約監察員。民盟成員中,有許多人在自己的專業崗位上做出了出色的成績,享譽國際或獲得國家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