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公家老賴” 委員呼籲強化幹部考核問責制建誠信體系

發佈時間: 2018-06-13 14:59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和海佳 | 責任編輯: 和海佳

中國網北京6月13日訊(記者 和海佳) 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被法院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引發社會關注,在日前舉行的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四次雙週協商座談會上,全國政協委員、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明蓉表示,地方政府要帶頭履行生傚法律文書,成為社會誠信的典範表率,“有的地方政府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今後要對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黨政機關及其負責人,採取約談、通報、考核、扣分等措施進行問責,強化監督機制。”

十三屆全國政協第四次雙週協商座談會日前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政協主席汪洋主持會議並講話。新華社記者 殷博古攝

鄉鎮政府財政困難與地方性債務成導火索

對於部分地方政府被法院列入“老賴名單”,李明蓉認為,有些地方政府因為償債能力不足而成為“老賴”,“鄉鎮政府財政困難、缺乏履行能力的現象比較突出,這些導致法院執行過程中存在很多法律障礙。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有債務,但年初預算中沒有把應當償還的債務納入預算管理。”

經梳理,自2014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發佈以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已在國內全面實施,2015年至2016年,全國有43個城市先後啟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創建活動。

地方保護主義成藩籬  對外地法院執行刁難

思想認識不到位,“新官不理舊賬”的陳舊思想同樣存在。“有些黨政機關領導存在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對外地法院執行刁難、不予配合,被納入失信執行人名單。”李明蓉稱,行為類案件執行難度較大,主要體現在行政訴訟中,一些行政機關不主動履行法院的裁判,存在一種權力任性。

“缺乏監督機制,對拒不執行生效文書的地方黨政機關及其負責人,需進一步完善有效的監督機制。”李明蓉説。

加強地方政府幹部考核問責制

部分地方政府被列入“老賴”名單,出臺哪些措施可以緩解這一狀況?

對此李明蓉建議,要加強考核強化問責與建立相關制度,對不履行生效裁判的黨政機關及其負責人,採取約談、通報、考核、扣分、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等措施進行問責,同時納入幹部考核任用依據。

“為了避免執行案件受當地黨政部門的影響或干涉,可對涉黨政機關等特殊主體的案件予以交叉執行或者提級執行。”李明蓉表示,在實行考核懲戒後,對一些黨政機關確實無力執行的案件,應由財政統籌考慮建立專項資金來進行履行,納入預算管理。

把“執行難”納入法治軌道  維護政府誠信形象

與此同時,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形成執行工作長效機制也非常重要。“我們要及時總結執行工作經驗,儘快出臺執行立法,使執行工作步入良性的迴圈軌道,建立長效機制,這樣就可以進一步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和尊嚴,維護政府良好的法治和誠信形象。”李明蓉建議。

李明蓉表示,對於生效裁判的尊重,不但是對司法的尊重,更是對法治的尊重和信仰,“要提高樹立守法誠信政府形象的思想認識。政府應當要做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表率,樹立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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