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強:統籌規劃城鄉發展 讓農民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發佈時間: 2013-11-18 11:55:47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民革中央宣傳部 | 責任編輯: 王金梅

5.如何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

目前城鄉要素不平等交換主要體現在農村徵地補償標準偏低,對失地農民的安置措施難以落實;城鄉勞動力就業不平等,針對農民工的公共服務水準不高;農村金融供給不足,金融機構成為農業農村經濟的“抽水機”。與此同時,城鄉公共資源配置也很不均衡,農村教育、醫療、文化、社保、基礎設施等公共資源的數量和品質都遠遠低於城鎮。城鄉要素不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配置失衡是城鄉二元結構的具體體現,也是城鄉收入絕對差距不斷擴大的重要因素。因此,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都將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作為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重要內容。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就要完善徵地補償機制,合理確定補償標準;完善城鄉平等就業制度,構建農民工工資穩定增長機制,加大農民工勞動權益保護力度,完善農民工公共服務制度,加快農民工在城鎮落戶步伐;深化農村金融制度改革,完善金融支農激勵約束機制,創新農村金融機構、産品和服務,不斷拓寬金融支農渠道,提高金融支農服務水準。推進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就要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不斷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和保障水準,做好城鄉制度銜接,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6.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包含哪些內容?

過去的城鎮化是在工業化背景下推進的、以解決農民工就業為主的城鎮化,這樣的城鎮化並不徹底,大量進城農民不能融入城市社會,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矛盾和問題。新一屆黨中央提出要推進新型城鎮化,使進城農民能夠逐漸在城市落戶,並享受到更高水準的公共服務,實現以人為本的城鎮化。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需要建立完善三個方面的體制機制。一是為進城農民提供就業支撐和服務保障。通過大力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擴大城市吸納就業的空間。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加大公共服務設施投入,為進城農民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使符合條件的農民能夠在城市落戶。二是保護好進城農民在農村的各項權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等。要實現好進城農民的財産權利,使他們在農村仍有一定的保障,減少其後顧之憂。三是促進農村勞動力平穩有序轉移。城鎮化歸根結底還是農民向城鎮轉移的過程,應當通過制度建設,包括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加強勞動權益保護等,加快推進這一過程,進一步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

(來源:民革中央宣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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