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旅遊産業的發展,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途徑,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2013年全國兩會,民建中央提交《關於發展文化旅遊産業的提案》,呼籲加快旅遊業和文化産業的融合,加快培育發展文化旅遊産業,使其儘快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産業。本文為提案摘編。
目前我國文化旅遊總體上呈現全面、快速發展的形勢,但在迅速發展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需要重視。一是仍然有不少地方認為文化旅遊是軟指標,未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産業結構的高度來認識文化旅遊産業的重要作用。二是文化旅遊産業賴以發展的各類文化旅遊資源為多部門管理,難於協調。三是現行的法律法規已經不能滿足現實需求,政策扶持力度不夠。四是産業鏈短,市場開發不足,缺少文化旅遊精品和品牌。五是發展資金不足,投融資渠道單一。六是缺乏文化旅遊産業發展的人才。七是旅遊演出市場秩序有待規範,價格機制和收入分配機制尚不成熟。
民建中央主席陳昌智就“大力發展文化旅遊産業、促進經濟結構調整”重點專題在河南考察調研
為此,建議:
1,加強頂層設計,加快對文化旅遊産業管理體制機制的改革創新。制定全國文化旅遊業發展規劃,注重保護與開發並重,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與旅遊相結合,科學發展文化旅遊産業。提升旅遊的文化內涵,策劃精品線路,發揮對文化旅遊消費的促進作用。深入挖掘歷史文化和地域文化資源,打造一批具有廣泛傳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旅遊演藝品牌。儘快出臺《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研究編制《旅遊品質發展綱要》,統一規則,加強監管,規範文化旅遊市場秩序。將帶薪休假制度以法律法規形式嚴格落實,促進國民旅遊休閒消費。進一步理順體制,完善機制,避免多頭管理、一山多主、九龍治水的現象,提高管理水準和管理效率。建立國家層面的文化旅遊産業發展綜合協調機制,調節文化旅遊供求矛盾,協調各部門、各行業之間的關係,為文化旅遊産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積極推進旅遊業改革試點工作。景區管理採取“政府監管、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推動建立現代企業的管理運作模式,通過實現所有權、管理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充分吸納社會資金,盤活旅遊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