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時間: 2022-02-09 | | 責任編輯: 曾雅琪 | 來源: 湖南日報·華聲線上
6月5日在長沙舉行的六五環境日“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國家主場活動上,生態環境部、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五部門,聯合發佈《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範(試行)》,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領公民踐行生態環境責任,攜手共建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中國。
十條行為規範分別是:關注生態環境、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分類投放垃圾、減少污染産生、呵護自然生態、參加環保實踐、參與監督舉報、共建美麗中國。
行為規範貼近生活,主要內容包括:關注環境品質、自然生態和能源資源狀況,提升自身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和生態文明素養;合理設定空調溫度,夏季不低於26攝氏度,冬季不高於20攝氏度,及時關閉電器電源,一水多用,節約用紙,按需點餐不浪費;優先選擇綠色産品,儘量購買耐用品,外出自帶購物袋、水杯等,閒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贈;優先步行、騎行、公共交通出行;學習並掌握垃圾分類和回收利用知識,按標誌單獨投放有害垃圾,分類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焚燒垃圾、秸稈,少燃放煙花爆竹,抵制露天燒烤,少用化學洗滌劑,少用化肥農藥;愛護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保護野生動物,拒食珍稀野生動植物;參加各類環保志願服務活動;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勸阻、制止或通過“12369”平臺舉報破壞生態環境及影響公眾健康的行為;自覺做生態環境保護的倡導者、行動者、示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