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閱讀
 
 
 

張家口市出臺加快培育發展市場主體的意見

發佈時間: 2018-02-02   |   作者: 李向麗   |   責任編輯: 曾雅琪   |   來源: 張家口新聞網

 

1月8日,張家口市出臺《關於加快培育發展市場主體的意見》,提出要充分調動全社會創新創業的激情,加大對市場主體的扶持力度,力爭5年內新增市場主體10萬戶以上。

目前,我市擁有市場主體23.67萬戶,萬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為535戶。近年來,我市市場主體有了較快發展,但由於市場主體基礎薄、體量小等原因,市場主體總量在全省排位靠後,增長率和萬人擁有市場主體數量均低於全省平均水準。

為加快培育發展市場主體,意見明確提出13個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落實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建立産業投資方向發佈機制、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雙創平臺及雙創基地建設、支援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做大做強、鼓勵科技型市場主體發展、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加大財政資金支援力度、強化人才保障和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等方面。

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依法放寬註冊資本登記、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市場主體名稱登記等條件,允許市場主體名稱、行業用語中使用“京津冀”字樣。深入推進“先照後證”、“多證合一”、簡易登出改革,逐步實現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實行剛性的服務承諾、限時辦結、聯審聯批,進一步簡化流程、優化服務、提高效能。各級行政審批部門要建立健全代辦機制,對市場主體辦理相關審批手續提供全程代辦、無償服務。

落實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嚴格執行《張家口市産業政策目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動態調整並公佈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嚴禁擅自設置或提高市場準入門檻。

建立産業投資方向發佈機制。依據《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每年定期召開産業投資方向發佈會。對鼓勵類項目從資金補助、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援。

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政策、小型微利企業企業所得稅減免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助推小微企業穩步起步。嚴格執行技術轉讓及技術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和軟體企業、動漫企業增值稅超稅負即徵即退以及積體電路企業相關優惠政策,促進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鼓勵支援農業企業發展,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內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於採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産品和農業生産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落實契稅優惠政策,對個體工商戶與其經營者個人名下之間房屋、土地權屬轉移,公司分立後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公司合併後承受原合併各方土地、房屋權屬,企業改制後公司承受原企業房屋權屬的,符合條件的免征契稅。

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和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涉企收費,加強收費目錄清單管理。除國家和省按規定程式審批設立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立收費項目。實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下限制,凡國家和省有上下限收費標準的,一律按下限標準執行。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亂攤派現象,對違紀違規的嚴肅追究責任。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通過實施投資引導基金和産業發展資金、社會貢獻考評獎勵、金融服務、招才引智、公共服務平臺、綜合環境保障等政策措施,引導和支援境內外資本投向本地主導産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等。鼓勵外來投資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等,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在公共領域大力推廣PPP等模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入重點項目。

促進雙創平臺及雙創基地建設。加大對中小企業及民營經濟各類服務平臺、基地建設及服務功能拓展的支援力度,支援平臺全力為創業者和入駐市場主體提供創業輔導、政務代理、政策諮詢、財務代理、融資服務、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法律援助等服務。

支援市場主體轉型升級做大做強。支援“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的,允許保留原字號和行業特點。出臺或完善相關獎勵政策,鼓勵支援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和商貿企業升級提檔。對當年新投産併入統的規模以上及當年由既有規模以下進入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當年新增並納入統計範圍的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給予一定數額的資金支援。對當年新增限額以上且連續三年符合限上企業標準的商貿企業,給予資金支援。新增為限上批發企業的,每戶支援發展資金30萬元;新增為限上零售企業的,每戶支援發展資金20萬元;新增為限上餐飲住宿企業的,每戶支援發展資金10萬元。鼓勵我市企業提高掛牌上市層次,在境內外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300萬元;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和在境外場外交易市場掛牌的企業,成功掛牌後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100萬元;在石家莊股權交易所主機板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30萬元;對轉板升級企業按照轉板後的相應層次,財政補助差額部分。財政補助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照1:1的比例分擔。對遷入我市的上市企業享有同樣政策。

鼓勵科技型市場主體發展。對當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市級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以項目資金的形式,進行梯度培育、差異扶持,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和品質雙提升。推廣應用科技創新券,鼓勵和支援中小微企業購買科技服務,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支援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發展,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産業技術研究院的企業給予50萬元補助,省級的給予30萬元補助。對當年新列入國家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省重大成果轉化項目的企業、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給予一定的獎勵。

加大金融支援力度。支援我市發展金融及類金融主體,推動銀行、保險、信託、保理、資産管理等各類金融、類金融在我市開設法人和分支機構開辦業務。積極搭建我市承接域外金融機構的載體,積極謀劃“張家口金融服務中心”和金融(基金)小鎮建設。建立市級融資擔保基金,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擔保徵信。落實好無還本續貸、迴圈貸款等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開展智慧財産權質押、股權、倉單、訂單、應收賬款和票據質押等貸款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本地實際為中小微企業和“三農”量身定制金融産品,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充分利用債權、股權、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金融産品提供融資支援。

加大財政資金支援力度。安排使用好市級財政支援市場主體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科技創新和技術研發、産品開發、技術改造等取得的專利權抵押貸款給予貼息支援;支援建設人才創業平臺,對建立高創園、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園、眾創空間等創業載體的,視其規模和孵化效果給予10-50萬元補助;市、縣(區)兩級政府適度安排財政資金,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建立支援上市企業的股權引導基金,支援企業上市。

強化人才保障。加強對企業人才引進培養的支援,促進各類人才向企業流動,鼓勵本地科技人才領辦企業,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力。依託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雙創基地、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平臺等各類平臺,加大對全市企業管理者培訓力度,打造高素質企業家隊伍。通過各類線下線上培訓平臺,加強創業技能和技術培訓,鼓勵企業通過各種渠道、各種方式提高人才素質。落實好市委市政府加快人才創新發展實施意見中有關發展市場主體人才保障的優惠政策。

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進一步下放投資審批許可權,精簡項目準入手續,充分發揮監管部門作用,改進事中事後監管,優化行政審批服務。凡涉及工業投資項目行政審批和配套服務的部門單位,都要開通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負責,嚴格辦結時限,提升審批服務效能。項目備案、審批、核準、節能審查以及土地、規劃、建設、環評等都要按要求壓縮審批辦理時限。加強對行政機關履職和服務的監督管理,引入“第三方評估”,及時受理社會投訴,嚴肅查處損害市場主體發展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典型事件予以公開曝光。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營造重商、親商、養商、安商的良好氛圍,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一流的政務環境、法制環境、信用環境、市場環境和人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