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首頁> 熱點聚焦

北京積分落戶擬每年公佈分數線 每年或有浮動

2015-12-11 15:27:26  |  來源: 京華時報

連結

居住證應該怎麼辦?

【申領條件】

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村)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

穩定就業:是指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從事第二、三産業並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條件之一的;

穩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包括自有産權房屋、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是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

【提供材料】

來京人員申請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應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並如實提供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和資訊。

【代為申領】

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來京人員,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其已取得《北京市居住證》的監護人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的,應當提供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補領換領】

居住證遺失、損壞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村)服務機構辦理補領、換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資訊變更】

居住證持有人在京期間,居住地住址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村)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證件收費】

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首次申領免收工本費;換領、補領應當繳納工本費。

關於積分落戶如何提出意見?

這次徵求意見時間為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間,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發送郵件至jflh@bjpc.gov.cn

2.將書面意見傳真至66413006

關於居住證如何提出意見?

這次徵求意見時間同為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間,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網站(www.bjfzb.gov.cn),在網站的“北京市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徵集系統”中對草案送審稿提出意見

2.將意見發送至bjfzb1@bjfzb.gov.cn;bjfzb2@bjfzb.gov.cn;或者bjfzb3@bjfzb.gov.cn

 

 

作者: 王碩 責任編輯: 宗超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