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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介入調查梁林故居被拆事件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2-02-08 09:00:08 | 文章來源: 新京報

新年伊始,“梁林故居”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被拆除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本報曾報道)。昨日下午,北京市政協文史與學習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通報了“梁思成和林徽因故居”的情況。據其介紹,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故居被拆除一事,相關當事人被“依法問責”;已責令建設單位按“梁林故居”原狀進行恢復。

建設單位“維修性拆除”是辯解

昨晚,政協委員、北京麋鹿生態實驗中心副主任郭耕告訴記者,昨日下午,北京市政協文史與學習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政協委員們本來商量就“梁林故居”保護不力一事進行質疑,但在北京市文物局局長孔繁峙對此事進行半個小時的説明後,委員們備受感動、紛紛搶話筒就“文物保護”提出各種建議。

昨日,與會的政協委員包括郭耕、朱良、李喬等委員轉述了孔繁峙在會上的講話,不少委員還做了筆記。據與會委員介紹,孔繁峙表示,“梁林故居”于2009年被國家文物局認定為“不可移動的文物”,八九十年代時,被拆有爭議,可能屬於一種學術之爭,而此次“梁林故居”被拆,性質變了,明確為違法行為。

孔繁峙説,此次是“公然拆毀已被認定的文物建築”,影響是非常巨大的,是北京近年來最惡劣的文物拆毀事件。

郭耕委員説,孔繁峙介紹,華潤集團富恒房地産開發公司作為建設單位,所謂“維修性拆除”是辯解,根本不成立。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被拆除一事,將依法追究建設單位對文物造成的損失。此外,已責令建設單位按“梁林故居”原狀進行恢復。

昨晚,孔繁峙給本報記者發來短信稱,目前,相關當事人被“依法問責”。

孔繁峙呼籲北京城停拆四合院

委員們告訴記者,孔繁峙講話的內容非常務實,他還借“梁林故居”總結了幾點啟示,包括城市建設與保護文物的矛盾尚未處理好;在舊城內的這種開發建設還是對文物保護的主要威脅;文物保護相對比較軟弱,主要是因為法律的滯後,最典型的例子是文物法的最高處罰為50萬元。

委員們還説,會上,孔繁峙也做出表態,目前文物部門正在採取保護措施,包括給文保單位挂保護標誌牌;聘用和雇用1000名文物保護監督員;文物保護重點由原來防火防盜防恐怖等5防,加上一個“防拆”,變為6防。

最後,孔繁峙做出了很多呼籲,其中包括北京城內應該“停拆停建”,即:不拆一個四合院、不建一座高樓。 (記者仲玉維 王佳琳)

【回顧】

1931年至1937年期間,東城區北總布衚同3號四合院(現為12、24、26號院)曾為梁思成、林徽因夫婦租住。這一時期是兩人對中國建築史及文物保護作出重要貢獻的時期。他們從這裡出發,完成了對中國古代建築群落的大部分考察。

2009年

因涉及商業項目,24號院門樓及西廂房被先後拆除。

2009年7月10日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叫停了對梁林故居建築物的繼續拆除。

2009年7月28日

北京市文物局通報稱,該局已會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專題研究了北總布衚同24號院的保護問題,並責成建設單位調整建設方案,在建設規劃上確保院落得到保留。

2012年1月27日

梁林故居被部分拆除,但北京市文物局並不知曉。

- 現場

委員建議加大處罰讓開發商畏懼

昨日,針對“梁林故居”一事,政協委員們紛紛發表了看法,有的委員還對文物保護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議。

政協委員、北京麋鹿生態實驗中心副主任郭耕發言時表示,不能拆老祖宗的寶貴遺産,文物是北京精神的物化形式。“保護‘梁林故居’是在保護北京的建築、文化和傳統。”郭耕説,拆除文物就是在破壞中國的文化。

政協委員李喬則用“茲事體大”四個字來形容“梁林故居”被拆一事。他認為,梁林故居的毀壞有借鑒意義,也是保護文物的一個契機,一定要對此事進行問責,“不能不明不白過去了”。

“應該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目前的處罰力度太小,最高處罰才罰款50萬元,開發商不會有所畏懼。我要是開發商的話,你讓我賠50萬元,我給你加10萬,真成一個笑話了。”李喬説。

政協委員朱良也表示,保護文物除靠自覺外,更重要的是依靠法制、加大對文物的保護;修訂法律、地方法規應該在處罰力度上,處罰到痛處,讓開發商不敢輕易破壞文物,對直接責任人,採取開除黨籍等制度。

朱良還建議,市文物局應以此為契機,加強文物保護的宣傳力度。

老城區不能再拆

保護“梁林故居”不單是一處文物,而是一種文化自覺精神;此次文物被拆是對踐行“北京愛國精神”的挑戰;原已批准的城市開發項目應果斷停止,下決心收回,老城區不能再拆了。

——民俗專家、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專家團成員趙書

即使成遺址也要保護

即使它被毀為一片遺址,也必須一如既往地盡最大力量加以保護,因為它是中國文化一脈相傳的神聖見證,是中華文明復興不可或缺的里程碑。但是,現在還不是討論保護方案的時候,當前必須盡最大力量去做的,是採取果斷措施,堅決捍衛政府決策的公信力與執行能力,堅決捍衛文化遺産保護的法律法規,堅決捍衛中國人的文化尊嚴!

——北京市政協特邀委員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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