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新聞

798藝術區婚照收費200遭質疑 新人可拒交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1-09 13:06:39 | 文章來源: 北青網

借景拍婚照 收費200元 798藝術區[最新消息價格戶型點評]“新規”遭質疑 律師認為——

非法“場地費” 新人可拒交

●新聞點擊

在798藝術區內拍攝婚紗攝影、寫真攝影等,需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費用。該公告貼出後,引起百姓關注。

798藝術區相關工作人員稱,此前經常有租戶投訴,稱不少人在藝術區拍婚紗照,拍攝者借用區內設施或租戶的店舖等作為背景,且拍攝機構的車輛佔道,一些拍攝者還遺棄大量垃圾,影響藝術區環境,以及租戶的正常經營,也造成區內交通擁堵。

為此,園區規定,婚紗影樓、工作室等機構在798拍攝婚紗照、寫真等,需在拍攝當日填寫申請及備案表格,辦理相關手續。收費標準為一天一次200元,押金為500元。而且,拍攝場地如涉及園區租戶,還要取得租戶許可。

有市民表示,站在園區的立場考慮收費可以理解,但作為遊客難以接受。更有攝影愛好者呼籲“外景攝影抵制798”。

法律看點

1.園區等公眾場所,是否有權收取“場地費”?

2.前來拍照的新人,能否拒交除正常門票外的費用?

律師解讀

未經物價局核準收“場地費”違法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趙恒律師認為,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對公園、藝術園區等地拍攝婚紗照收“場地費”尚未作出具體規定。但相關收費必須事先經過園區管理部門的批准,否則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同時,根據《北京市公園管理工作規範》和《公園景點明碼標價試行規定》,公園收費應採用價目表、標價牌的方式明碼標價。價目表、標價牌應由區縣物價局核準,並報市物價局備案。

因此,園區收取的“場地費”還應經物價部門批准,並有相應的價目表。擅自收費,屬於違法行為。如遊客發現園區或公園有違法收費行為,可向相關部門舉報。

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經營者在標價之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應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如無特殊約定損壞設施遊客賠

北京市中關律師事務所主任李青山律師稱,園區收取的“場地費”應如實入賬,一般用於公園的維護,也可以用於經管理部門批准的其他用途。

如果雙方在交費時沒有特殊約定,那麼影樓或新人在拍攝中損壞了園區設施或影響了租戶經營,園區管理者或租戶可以要求損害者停止侵害,並對其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而已交的“場地費”不能作為免責理由。

不過,由於園區收取了“場地費”,所以應比平時盡到更大的注意義務。因此,針對發生損害的具體情況,可適當減輕損害者的賠償責任。

遭遇額外收費

新人有權拒交

李青山律師表示,如果園區沒有相關的價目表、標價牌,前來拍照新人可以拒絕交納“場地費”等正規收費以外的費用。

如被迫交錢,新人應保存好交費憑證及入園門票。事後,可據此向價格管理部門舉報,或通過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國價格法規定,經營者因價格違法行為致使消費者多付價款的,應退還多付部分;造成損害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