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可建立收藏制度 “重點美術館”評選標準引發熱議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1-25 17:43:53 | 文章來源: 新民晚報

上海美術館

文化部新近頒布的《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辦法》中有一條硬指標規定,參評單位“年收藏經費總額不低於300萬元”。日前,上海某報稱,上海美術館去年獲撥收藏經費僅200萬元,將無緣參評。一時間,這事引起了眾多媒體和專業人士的熱議。

大多經費不足

據悉,從今年開始,文化部將開展首批“全國重點美術館”的評估工作。今後,“全國重點美術館”將每三年評選一次,獲評者將得到國家優先的政策和經費。應該説,文化部這項評估目的在於促進全國美術館的建設和完善。近年來各地興起了建設美術館的熱潮,但是收藏經費不足卻是很多已建成開放的美術館面臨的共同難題。美術館沒有收藏就起不到有系統地積累美術實證資料和普及美術教育的功能,充其量只能稱之為“美術展覽館”。就連上海美術館這樣上海目前最大的美術館,也不得不靠出租展覽場地來彌補財政撥款的不足。

據記者了解,去年上海美術館獲財政所撥的收藏經費約為250萬元,今年有300萬元。看來也算勉強“達標”。而浙江美術館、深圳關山月美術館等的年收藏經費達到了1000萬元。但人們的話題並不局限於此。有專家指出,美術館應該收藏經典美術作品,但是300萬元的收藏經費幾乎買不到名家的重量級作品。也有人認為,300萬元的底線對於中央級美術館和發達地區的美術館來説應該不成問題,難的是一些財政困難的地區。有的地方美術館根本就沒有收藏經費。還有觀點指出,美術館的收藏經費不能局限于財政撥款,也要像國外的博物館那樣通過基金會以及爭取捐贈來獲得。美術館館長就是“找錢”的人。但有人認為這是過於理想化,因為國內不像國外那樣對捐贈有免稅等優惠待遇作回報,國內的企業也不像國外企業有捐助博物館的傳統。

建立收藏制度

中國美院教授盧炘呼籲,文化部對美術館的評估應該鼓勵那些工作努力、成績出色的美術館。

所謂重點館不應該全是綜合性的大館,那些雖小而實實在在的名家館不應受到忽視。美術館接受的捐贈也應該估算到自創的收藏經費中去,這樣有利於激發美術館的積極性。

當美術館獲得收藏經費後,建立怎樣的收藏制度也是迫在眉睫的問題,否則容易滋生新的腐敗,不僅浪費了納稅人的錢,還使得國家美術收藏的品質下降。目前國內的公家美術館大多大同小異,缺乏具有個性的學術定位。美術館應該根據其學術定位來決定收藏怎樣的藝術品,制定選取收藏作品的嚴格標準,要建立相關的理事會,購藏藝術品要經過理事會論證。美術館沒錢當然難為無米之炊,但有錢了也要用得無愧於納稅人和捐贈者,經得起美術史的檢驗。

 

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留言須知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