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全國重點美術館評估辦法》公佈後,國家重點美術館的硬性指標之一“年收藏經費總額不低於300萬元”,近日在業界引起熱議。1月15日《青年報》報道“上海美術館靠捐贈過日子沒資格參評全國重點”,將議論推到輿論前臺。
收藏經費:錢少的憂無米下鍋 錢多的愁報批繁難
對於文化部設定的收藏經費起點300萬元,業內主要有兩種聲音。
一種聲音認為定得太低,因為按照當前的藝術市場行情,300萬元連一幅重量級的作品都買不到。深圳關山月美術館館長陳湘波和浙江美術館館長馬鋒輝都表示,300萬“應該説不多”。深圳和浙江作為我國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地方財政收入相對高,而且重視文化事業投入。
據陳湘波介紹,關山月美術館一旦有收藏項目就上報相關部門申請經費,一般來講,每年的經費額度是1000萬元。馬鋒輝説:“浙江省政府目前每年撥款1000萬收藏經費,對於藏品徵集,有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專業的委員會批准審核。1000萬的收藏經費,在全國美術館來説,應該是情況比較好的。”
但對於收藏經費充裕的關山月美術館,陳湘波愁的是經費報批的程式。他説:“對於深圳來講,錢沒問題,但是報批收藏經費的程式很麻煩。有時候和藝術家談好了作品收藏價格,因為報批時間過長,藝術家又不願意拿出作品了。我國美術館的收藏工作目前處於摸索階段,對於錢怎麼花,國家沒有相關法律,也沒有一定的程式去參照執行。”
另一種聲音則認為定得太高,因為大部分美術館的收藏經費遠低於300萬元。以老牌的上海美術館為例,作為經濟發達地區的大型美術館,上海財政2009年給上海美術館的收藏預算只有200萬。據悉,相當一部分地方美術館的收藏預算僅僅為幾十萬元,有的甚至沒有。
當然,如果按各省市美術館的發展狀況來制訂標準,評選“全國重點美術館”也就失去了實質意義。
國外美術館:館長的主要工作就是找錢
針對上述情況,記者採訪了中國美術學院藝術人文學院院長曹意強。作為頗有建樹的美術史論學者,曹意強曾經在華盛頓國立美術館擔任高級研究員工作,對國外美術館的運作有著全面了解和深入研究。
對於300萬的收藏經費起點規定,曹意強首先表示:“300萬肯定是不多的,拿到國際上辦不了博物館。按照我國目前的藝術品市場成交價來看,300萬不可能做任何事情。”他同時提出:“收藏經費不一定按年份來劃撥,可靈活運用。美術館的收藏經費,不像其他經費比如行政經費一樣,是可以確定的。如果碰到好的作品,一年的收藏經費可能遠遠不夠;如果碰不到好作品,經費可能好幾年花不出去。”
多數發達國家美術館的收藏經費來自三個渠道:一是基金會資助,二是政府資助,三是個人或企業贊助。曹意強説,美術館要立得住,必須辦出特色,形成具有自己特色和體系的收藏,才能吸引來社會資助。選取收藏作品的標準很嚴格,要召開相關的理事會論證後才能敲定是否收藏。因為美術館要確定所收藏的是經典作品,或者是可以成為經典的作品。
相對於基金會和贊助企業或個人的資助而言,政府資助的經費很少。由於購買的收藏作品往往價格不低,美術館相關部門除了尋求基金會支援之外,常常需要找贊助。
“以我工作過的華盛頓國立美術館為例。我當時在雕刻部,有一次雕刻部看中一件18世紀的雕刻,作品很好,而且正好符合美術館的收藏特點。雕刻部要去買這件作品,就向支援博物館的基金會提出申請。基金會給的錢肯定不夠,因此要找贊助。雕刻部的負責人先考慮哪些人有可能贊助,就請人喝咖啡、吃飯建立聯繫,商討贊助的事情。有些人贊助沒有個人目的,比如他對古典雕刻感興趣,覺得華盛頓國立美術館需要這件作品,就會出錢支援美術館購買作品。國外大部分美術館的藏品是由個人收藏家、企業家等捐助的。”曹意強説。
在中央美術學院教授余丁看來,300萬元收藏經費作為參評全國重點美術館的硬性標準之一,意義重大。“這意味著一個開始,規定美術館特別是公立美術館必須有這筆錢作為收藏經費,各地政府要對此財政立項。”
余丁説:“以後可以根據情況再提高起點。300萬的收藏經費肯定不多,但是起碼規定了收藏經費的基數。有總比沒有強,這是一個開始。對於大館的收藏來講,300萬肯定是遠遠不夠的,但對於小館來講,300萬能做一些事情,比如收藏地方名家的作品。”
對於一些美術館苦惱經費不夠的現狀,曹意強提出建議,“國內的美術館基本上是等待固定的資金來源。國外美術館館長的主要工作就是找錢,不會等待哪個部門來給資金贊助。找來的錢美術館可以用作投資,錢生錢,擴大可使用的經費。”
來源 :文化傳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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