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東城區南鑼鼓巷附近的雨兒衚同13號院,是已故國畫大師齊白石先生保存較完好的故居之一。目前,因該故居內的房屋被私下轉租,北京畫院將其中一住戶告上法庭,要求其騰退房屋,並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昨天,東城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事件起因 老職工再婚留下房産
北京畫院一方稱,13號院內房屋的所有權歸該單位所有,院內13、14號房,在2002年以前由北京畫院分配給職工吳老先生居住。上世紀80年代,年近80的吳老先生與在北京打工的湖南人黃某再婚,黃某時年60余歲,她在北京有一成年女兒,即被告劉某的母親。
吳老先生去世後,因黃某無處居住,在2002年2月,北京畫院與黃某簽訂協議,約定黃某可以居住該房頤養天年,其間北京畫院免收房租,但該房不得轉租、轉借,否則北京畫院有權收回房屋。此後,黃某病重,被其女兒送至醫院,並於2005年5月去世。北京畫院的委託代理人高律師認為,黃某去世後,北京畫院與黃某簽訂的協議依法應當終止。
庭審現場 外孫將房屋轉租惹官司
就在黃某去世後不久,其外孫劉某佔用了該房。高律師説,北京畫院起初並不知道黃某已經去世,後來發現時得知,劉某已在2007年將該房以每月1000元租給他人居住。所以,北京畫院根據協議將劉某和現租住人白某訴至法庭,要求騰退該房,並賠償經濟損失25000元。
昨天,劉某本人並未到庭,其委託好友馬先生到庭應訴。馬先生説,劉某因在湖南工作繁忙,所以無法及時趕回北京。庭審中,馬先生説,黃某本人並不識字,所以是被誘騙在協議上簽的字,並稱黃某去世前花費了40多萬元的高額醫藥費,至今仍未還清,所以劉某有權佔有該房屋。庭審後,他的態度稍顯緩和,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北京畫院因為齊白石故居要修繕而收回,也可以跟他們商量騰退,但也要為劉某解決另外的住房問題。目前該房屋的租住人白某稱,他與本案無關,所以對原告將自己列為被告表示異議。法院將擇日對本案進行宣判。
馬上就訪 故居修繕後將建紀念館
“根據市政府今年2月下發的修繕文物保護單位的文件,齊白石故居也要恢復原貌。”北京畫院的委託代理人稱,畫院此次起訴劉某及白某,也是為了執行該文件的規定。
據他介紹,目前齊白石故居亟待修繕,“劉某在故居的13、14號房前面,還搭建了一個違章建築作為小廚房,這對故居是很大的損壞。”庭審後,該代理人向記者出示了北京市文化局於今年6月5日出具的《關於設立齊白石故居紀念館的意見》一文。在文中,北京市文化局“同意北京畫院對齊白石故居進行整體維修改造,恢復設立齊白石故居紀念館”。
晨報記者白明輝 首席攝影記者吳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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