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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首例公民狀告行政機關不保護文物案敗訴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5-06 16:43:37  | 文章來源: 資訊時報

    市民擔心文物得不到保護,將政府告上法庭,這是廣東首例公民狀告行政機關不履行職責保護文物的案例,雖最終敗訴,但法院在判決書上也寫到,“此舉對增強公民依法保護文物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其做法應予肯定。”

   “六祖避難石”位於韶關市曲江區南華寺西南方約3公里處的大旺山半山腰,由三塊巨石組成,相傳是六祖“避難”之處而得名。2002年,曲江區政府下發《關於制止破壞“六祖避難石”自然景觀行為的通知》。2007年5月29日被列入韶關市文物保護單位後,曲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專門建立了“四有檔案 ”,即“確定保護範圍、作出標誌説明、建立記錄檔案,設立專門機構管理”。並與南華寺簽了保護協議。

    韶關市民朱某,因不了解上述情況,以行政機關不履行職責保護文物為由,一紙訴狀將韶關市曲江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告上法庭。

    曲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保護文物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原告要求文化部門履行法定職責保護市級文物,此舉對增強公民依法保護文物意識具有積極的作用,其做法應予肯定。而被告作為文物保護工作的部門,在“六祖避難石”被列入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之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為“避難石”建立了“四有檔案”,可認定已履行了文物保護的法定職責。因此,原告的訴求理由不成立。

   日前,曲江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原告的訴求。宣判後,原告表示服判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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