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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能夠在哪棲息?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8-03-19 09:39:54 | 文章來源: 藝術中國

  兩年前一些藝術家離開上海莫幹山路的這個故事,和宋莊的訴訟其實有異曲同工之感。藝術市場是一個變數,它讓藝術家必須要逐水草而居,而每過一段時間,他們就得被迫離開這個地方,他們想要停留,卻總也停不下來。

  宋莊農民和藝術家之間關於房屋買賣的訴訟,已經引起了全國的關注。

  這件看似普通的民事訴訟,它的來龍去脈其實也十分簡單———藝術家當初低價購房,而隨著房價升值,農民又要求奪回自己的房屋,正好相關的法規成為農民奪回房屋的依據。

  在這個簡單的事件中,見證了中國城鄉二元對立的歷史背景,見證了房地産業土地變黃金的好時光,見證了城市化浪潮下城鄉人口的對流,也見證了文化産業在中國萌芽成長並承載了神話般期待的進程。

  他們曾經停留在邊緣

  在這個事件中,藝術家毫無疑問是受害者。無論從商業誠信還是傳統道德的批判上,宋莊原住民的出爾反爾都不值得提倡。他們在城鄉二元對立年代所付出的犧牲,現在卻要從藝術家身上找回補償。而藝術家的憤怒在於,若沒有他們的集體進駐,宋莊可能至今還是一個破落的村莊。

  這是一個古怪的宿命。藝術家們從城市退入鄉村,原本是為了獲得安寧的創作環境和低廉的生活成本,現在這個早先的庇護所卻要求藝術家們放血獻祭。藝術家和原住民之間沒有天然的對立關係,但是當商業資本這個變數加入進來,這個三方共舞的局,就很有可能變成一場無人得益的零和遊戲。

  商業資本,它出沒在房地産開發和藝術投資在內的各個領域中。對於宋莊的原住民而言,它的顯性存在就是越來越高的房價,越來越高的工作室租金和越來越多的小生意機會。尤其當將近2000位藝術家(一説為2500多位)蜂擁而至之後,這個北京郊區的村莊提出了“文化造鎮”的口號,一個由15座美術館組成的美術館群已經在實施之中,這種種景象對於宋莊原住民的衝擊力可想而知。他們開始意識到自己居住的這個地方,已經不再是那個灰頭土臉的北方村落,而是一座未來的文化産業金礦。

  商業資本對原住民的這種異化,藝術家其實也並沒能倖免。房價、地價的上漲當然並不在藝術家的主要考慮之內,但對於後來進入宋莊的藝術家來説,宋莊的意義也已經發生了質變。它一開始只是一座普通的村落,房租便宜物價低廉,靠近北京卻有著鄉村式的安寧。後來,宋莊變成了一個江湖。這個江湖以方力鈞、岳敏君等明星藝術家和一些大的藝術商人、收藏家為核心,以籍貫地域、畢業院校、代理畫廊等線索為身份標記,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圈子和利益共同體。他們閉門修煉,出門社交,在根據藝術市場排定的江湖座次中努力往前擠。這個山頭林立的宋莊,不僅僅是中國當代藝術最大的創作基地,也是中國藝術市場光芒萬丈的鏡像。今天的宋莊,讓我們想起兩三年前上海的莫幹山路50號。莫幹山路50號的那一片老廠房在規劃中本來即將被拆除,因為一批藝術家的進駐,這個區域成為上海的一個文化地標。一群藝術家通過在媒體呼籲、社會考察、出版圖書等方式,竭盡全力想要保全這個上海的“塞納河左岸”、上海的“紐約蘇荷藝術區”。於是,莫幹山路50號的命運發生了戲劇性的轉折。它不僅沒有被拆除,反而被當作一個重點文化産業項目經營起來。最後的結果令人意外,藝術家們被告知這個地方的工作室供不應求,它們的租金將要大幅上漲。一些藝術家不得不沮喪地離開了莫幹山路。莫幹山路的這個故事,和宋莊的訴訟其實有異曲同工之感。它們都折射了藝術家在文化産業迷局中的某種尷尬。

  他們已經停不下來

  以這一場民事訴訟為契機,不少人開始懷舊。他們懷念圓明園畫家村所代表的那種自由精神。作為中國第一個自由藝術家聚集的村落,圓明園畫家村成為中國此後所有藝術家聚集地的精神原型。那時還沒有藝術市場,藝術家的身份被定義為“盲流”,藝術家放棄工作、掙脫戶籍枷鎖、為了藝術理想自外于主流社會、主動流浪。

  到了現在,每年仍然有許多年輕藝術家到北京尋求發展,全國各地也出現了許許多多的藝術家群落,北京的798、索家村、費家村、今天的宋莊,上海的M50,重慶的四川美院坦克創庫等等。藝術創作和市場一樣繁榮,而曾經為中國當代藝術帶來生命的某種精神卻在消退。一位著名策展人因此説:“藝術家不再可能形成像東村、圓明園、宋莊早期那樣的兄弟會式的群落。”他作出這個判斷的原因不難猜想。今天的藝術家已經不再是“盲流”,它們是“職業藝術家”。這個新的稱謂意味著,藝術家已經順服在藝術商業的秩序之下。

  對莫幹山路50號和宋莊的前世今生來説,藝術是一個變數,它讓前者從土雞化身鳳凰。對於藝術家來説,藝術市場是一個變數,它讓他們必須要逐水草而居,那裏有他們需要的圈子、人脈、展覽機會。而每過一段時間,他們就得被迫離開這個地方。由此,藝術家面臨著一種吉普賽人的命運。他們想要停留,卻總也停不下來。

  記者手記

  永遠在遷徙的路上

  藝術家聚集在某一個區域交流創作,幾乎已經形成了傳統。從19世紀,就先後出現過巴黎郊外的巴比松村、紐約蘇荷區、倫敦東區、柏林米特區等藝術區域。

  比較這些區域,不難發現它們的共同點,都是低廉的房屋租金,不算太偏僻的地理位置。它們的命運也殊途同歸,當藝術家聚集起來之後,房租上漲、商業機構開始進駐,早先的那批藝術家已經功成名就,而後來的藝術家們或因為無法再承擔租金,或厭棄這個區域變得越來越喧鬧世俗,紛紛搬遷到下一個尚不為人注目的區域。這是一個悖論。藝術家總在尋找一個烏托邦,可是最終發現自己永遠都在遷移流浪的路上。馬俊

  新聞背景

  宋莊糾紛

  2002年7月1日,藝術家李玉蘭同宋莊村民馬海濤簽訂《買賣房協議書》,約定李玉蘭購買馬海濤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辛店村房屋8間及院落,李向馬支付了購房款4.5萬元,並進行了房産轉讓登記。

  2006年12月,馬海濤向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與李玉蘭簽署的上述《買賣房協議書》無效,並要求李玉蘭向馬海濤返還房屋。

  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決雙方簽署的房屋買賣協議無效,李玉蘭向馬海濤返還房屋,馬海濤向李玉蘭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價補償為人民幣93808元。同時,該判決確認了馬海濤係導致該協議無效的主要責任方。

  李玉蘭認為,馬海濤在出賣爭議房屋當時即明知其所出賣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轉,但是為了追逐利益仍將該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現在馬海濤又因房地産市場的變化、漲價,利用國家法律和政策規定,提出退房要求,實屬有失誠信之行為。有鋻於此,李玉蘭認為為了維護正常的社會誠信和交易秩序,馬海濤應對其背信行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賠償因出於其主要過錯原因導致合同無效而給李玉蘭造成的信賴利益損失,共計48萬元。

  據悉,李玉蘭並不是宋莊第一個被起訴的藝術家,在她之前已有10多位藝術家因為房屋糾紛被起訴過。而目前有近三百位藝術家在宋莊買了房,他們隨時都面臨著被原房主起訴的危機。李玉蘭的案件之所以收到如此大的關注,主要是因為她的案件是第一個結案的,而她的案件在宋莊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她的案件的結果將昭示著宋莊所有買房藝術家們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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