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藝術 品味生活 您的位置: 首頁
 關鍵詞推薦
 瀏覽中國網欄目

迎接2010年世博會上海國際海報大賽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6-05-13 22:17:32 | 文章來源: 設計線上

    為了讓更多的人知曉、了解2010年上海世博會,擴大世博會在海外的影響,進一步推廣上海城市形象,現舉辦“迎接2010年世博會上海國際海報大賽”。本次大賽將以“和諧城市”為主題,以“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科技的創新、城市經濟的繁榮、城市社區的重塑、城市與鄉村的互動”為題材,通過向世界範圍徵集優秀海報作品,創造性地演繹“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題,為籌辦上海世博會營造良好的氛圍。本次大賽評出的一批優秀作品還將結集出版,並於籌辦世博會期間在世界各地巡展。

主辦單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
上海圖書館

承辦單位
復旦大學視覺藝術學院零時藝術中心
上海圖書館世博資訊中心
東上海國際文化影視集團

支援單位
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
香港文化博物館

參賽資格
  來自全球的專業設計師、設計專業學生以及設計愛好者

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印刷品一式兩份(尺寸為70×100cm),無需裝裱。
  2.電子文件可存為Illustrator、Photoshop(不小于A3,精度為350dpi)或Acrobat文檔,存儲媒介為CD-ROM,並請妥善包裝,不接受軟碟和網上送件。
  3.參賽表格必須一式兩份隨同作品寄出。參賽表格必須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
  4.作品標簽必須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用膠帶粘在每張作品的反面右下角。
  5.為保證良好的品質,有破損的作品不被接受,因此建議要小心包裝。
  6.官方語言:中文、英文

評選準則
    評選將以作品的原創性、美感、效果、藝術理念及技巧為標準。

比賽揭曉時間
    2006年10月中旬    評審並公佈比賽結果(主辦方將在2006年10月底發信通知獲獎者與所有入圍者)
    2007年1月  在上海舉行首展開幕式暨頒獎典禮

截止時間
  所有作品必須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送達組委會。

寄送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號(郵編:200031)
  上海國際海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收

參賽費用
不需任何參賽費用。

獎項設置
一等獎  1件    ¥32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一等獎獲得者由組委會提供作者居住地到上海往返機票)
二等獎  2件    ¥16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三等獎  4件    ¥8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優秀獎  8件    ¥4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入圍    130件  ¥8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榮譽特邀60人   頒發榮譽證書、收藏證書

評委會名單(若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告)
 -Alexander Gelman (美國)
 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美國分部主席,耶魯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客座教授。
 - 韓秉華(中國香港) 香港美術家協會副主席、香港正形設計學校校監、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博物館名譽顧問;並擔任上海申辦2010年世界博覽會設計顧問、上海世博會徽評審委員。
 - Lise Vejse Klint(丹麥)丹麥設計師協會主席,國際平面設計聯合會秘書長,國際設計聯盟執行委員會委員,丹麥藝術基金會委員,丹麥設計學院校務委員,丹麥設計研究中心評估委員會委員
- 松永真(日本)
 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會員,紐約藝術指導俱樂部(ADC)會員,日本平面設計協會主要指導。 
- 沈浩鵬(中國)
 上海平面設計師專業委員會創始人、上海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工業設計家協會會員、中國創意百科編委。上海大劇院常年形象顧問。
 - 王  敏(中國)
 國際平面設計師協會AGI、紐約藝術指導者俱樂部ADC、美國平面設計師協會AIGA、紐約字體指導者俱樂部TDC會員。 
-王粵飛(中國)紐約藝術指導俱樂部(ADC)會員;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會員;深圳平面設計師協會學術委員;深圳市文化基金藝術評審委員會委員;「平面設計在中國」05展評審團主席。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大賽參賽要求,如有上海與2010年世博會元素則更歡迎。
  2.所有參賽作品都必須以“無商業價值印刷品”形式寄達,在作品投送的過程中請勿在郵寄稅證或郵寄發票中寫入任何商業標價,組委會將不承擔任何海關手續,否則,參賽作品將被退還。
  3.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創作的作品,如作品發生智慧財産權或版權糾紛等,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承擔後果,參賽者應保證主辦機構不會因使用參賽作品而産生任何版權或智慧財産權糾紛。
  4.大賽組織者不對任何因運輸原因而可能産生的作品損壞或遺失負責。大賽組織者在大賽結束後仍保留對參賽作品的擁有權,所有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5.大賽組委會對本次大賽擁有最終解釋權。

最終事宜
  本次大賽所評選出的海報作品擁有權將歸屬大賽組委會。大賽組委會有權對所有參賽作品複製、出版(含電子出版)、展出、推廣。所有入選作品的作者都將獲得《迎接2010年世博會上海國際海報大賽作品集》一本。

為了讓更多的人知曉、了解2010年上海世博會,擴大世博會在海外的影響,進一步推廣上海城市形象,現舉辦“迎接2010年世博會上海國際海報大賽”。本次大賽將以“和諧城市”為主題,以“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科技的創新、城市經濟的繁榮、城市社區的重塑、城市與鄉村的互動”為題材,通過向世界範圍徵集優秀海報作品,創造性地演繹“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題,為籌辦上海世博會營造良好的氛圍。本次大賽評出的一批優秀作品還將結集出版,並於籌辦世博會期間在世界各地巡展。

主辦單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
上海圖書館

承辦單位
復旦大學視覺藝術學院零時藝術中心
上海圖書館世博資訊中心
東上海國際文化影視集團

支援單位
國際平面設計社團協會(ICOGRADA)
香港文化博物館

參賽資格
  來自全球的專業設計師、設計專業學生以及設計愛好者

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作品印刷品一式兩份(尺寸為70×100cm),無需裝裱。
  2.電子文件可存為Illustrator、Photoshop(不小于A3,精度為350dpi)或Acrobat文檔,存儲媒介為CD-ROM,並請妥善包裝,不接受軟碟和網上送件。
  3.參賽表格必須一式兩份隨同作品寄出。參賽表格必須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
  4.作品標簽必須以正楷體或印刷字體填寫,用膠帶粘在每張作品的反面右下角。
  5.為保證良好的品質,有破損的作品不被接受,因此建議要小心包裝。
  6.官方語言:中文、英文

評選準則
    評選將以作品的原創性、美感、效果、藝術理念及技巧為標準。

比賽揭曉時間
    2006年10月中旬    評審並公佈比賽結果(主辦方將在2006年10月底發信通知獲獎者與所有入圍者)
    2007年1月  在上海舉行首展開幕式暨頒獎典禮

截止時間
  所有作品必須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送達組委會。

寄送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號(郵編:200031)
  上海國際海報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收

參賽費用
不需任何參賽費用。

獎項設置
一等獎  1件    ¥32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一等獎獲得者由組委會提供作者居住地到上海往返機票)
二等獎  2件    ¥16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三等獎  4件    ¥8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優秀獎  8件    ¥40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入圍    130件  ¥800元/件    證書一本/件
榮譽特邀60人   頒發榮譽證書、收藏證書

評委會名單(若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告)
 -Alexander Gelman (美國)
 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美國分部主席,耶魯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客座教授。
 - 韓秉華(中國香港) 香港美術家協會副主席、香港正形設計學校校監、香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博物館名譽顧問;並擔任上海申辦2010年世界博覽會設計顧問、上海世博會徽評審委員。
 - Lise Vejse Klint(丹麥)丹麥設計師協會主席,國際平面設計聯合會秘書長,國際設計聯盟執行委員會委員,丹麥藝術基金會委員,丹麥設計學院校務委員,丹麥設計研究中心評估委員會委員
- 松永真(日本)
 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會員,紐約藝術指導俱樂部(ADC)會員,日本平面設計協會主要指導。 
- 沈浩鵬(中國)
 上海平面設計師專業委員會創始人、上海美術家協會會員、中國工業設計家協會會員、中國創意百科編委。上海大劇院常年形象顧問。
 - 王  敏(中國)
 國際平面設計師協會AGI、紐約藝術指導者俱樂部ADC、美國平面設計師協會AIGA、紐約字體指導者俱樂部TDC會員。 
-王粵飛(中國)紐約藝術指導俱樂部(ADC)會員;國際平面設計師聯盟(AGI)會員;深圳平面設計師協會學術委員;深圳市文化基金藝術評審委員會委員;「平面設計在中國」05展評審團主席。  

參賽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大賽參賽要求,如有上海與2010年世博會元素則更歡迎。
  2.所有參賽作品都必須以“無商業價值印刷品”形式寄達,在作品投送的過程中請勿在郵寄稅證或郵寄發票中寫入任何商業標價,組委會將不承擔任何海關手續,否則,參賽作品將被退還。
  3.參賽作品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創作的作品,如作品發生智慧財産權或版權糾紛等,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由參賽者承擔後果,參賽者應保證主辦機構不會因使用參賽作品而産生任何版權或智慧財産權糾紛。
  4.大賽組織者不對任何因運輸原因而可能産生的作品損壞或遺失負責。大賽組織者在大賽結束後仍保留對參賽作品的擁有權,所有參賽作品不予退回。
  5.大賽組委會對本次大賽擁有最終解釋權。

最終事宜
  本次大賽所評選出的海報作品擁有權將歸屬大賽組委會。大賽組委會有權對所有參賽作品複製、出版(含電子出版)、展出、推廣。所有入選作品的作者都將獲得《迎接2010年世博會上海國際海報大賽作品集》一本。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昵 稱 匿名

 

相關文章

藝術中國 | 廣告服務 | 招聘資訊 | 聯繫我們 | 合作夥伴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artchina@china.org.cn 電話: 86-10-88828128
Copyright © China Internet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