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持人王剛被指在鑒寶節目中砸碎了多件珍貴文物。節目組稱鑒定過程嚴謹,每件文物經3—5位專家鑒定,不可能砸錯。1位文物鑒定專家兼藏家稱,自己1件被砸的元青花瓷器是真品,會去牛津大學做鑒定。著名收藏家姚政稱砸掉的“贗品”中不少是真品且不乏珍品。(8月20日《今日早報》)
“亂世買黃金,盛世興收藏”。近年來,全民收藏的熱度有增無減,但不少藏友浮躁、扭曲的收藏心態也給文物造假者提供了機會和市場,致使贗品大行其道。於是,全國各地的電視鑒寶類節目也就風聲水起。
應該説,我們需要鑒寶這種節目形式,為公眾普及專業性收藏知識,糾正不健康的投機心理。不過,“王剛砸贗品 ”卻是以浮躁對浮躁的文化暴力,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贗品氾濫、以假亂真固然可惡,但揮舞著“打假”的道德大棒,輕率判定一個藝術品死刑,同樣是非理性之舉。
面對質疑,無論“王剛砸贗品”節目組怎樣自我辯解,都難逃三個悖論:首先,誰有權力判斷文物或藝術品的生死?文物鑒定是一項技術含量極高的工作,有時肉眼無法判別還要科學儀器檢測,在節目錄取現場,幾個專家短時間內就能斷定真假,是否過於草率?
其次,是贗品就一定要砸掉嗎?我國自宋代以來,就一直有後代倣前代藝術品的慣例。這種對前人的學習和傳承,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正如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員李健民所言,無論是古代文物還是現代藝術品,這一砸都是一種破壞和毀滅,都是對中華民族文化的破壞和否定。贗品本身並沒有原罪,瓷器等高倣文物也凝聚了製作者的心血和收藏者的感情,只要不冒充真品,誰也無法剝奪其作為藝術品鑒賞的價值。
此外,砸錯真品了誰能負責?破鏡難圓、覆水難收,一件文物砸毀了就不可能復原。儘管節目組回應稱“砸錯的可能性連0.1%的幾率都沒有”,但再小的砸錯幾率都存在破壞文物的潛在可能。早在2009年,台灣地區的收藏家羅有生就在一次會議上痛心疾首地説,假如10個電視臺,100個電視臺都做這樣“去偽存真”的節目,若干年後中國瓷器就被砸完了。
除了拿粗暴當噱頭,追求眼球效應外,“王剛砸贗品”實則砸出了當下文物鑒定的監管漏洞。業內人士稱,目前國內藝術品鑒定市場處於“三無”狀態:一是無法律管,許多國家都有專門針對鑒定人員的管理法規,這在國內還是一個空白,《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等與文物鑒定有關的法律制度,幾乎都對民間的文物鑒定沒有涉及;二是無機構管,文物部門只對其批准設立的文物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管理,民間文物鑒定目前沒有機構管理;不少與文博相關的社會機構都能發放鑒定資格證書,挂著各種名頭的鑒定師、文物評估顧問大行其道,堂而皇之地從鑒寶活動中撈得好處。三是無責任擔,現行《文物保護法》沒有針對文物鑒定環節擔責方面的規定,鑒定不實除了名聲上的損失,無須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或經濟賠償。
正是由於鑒定行為缺少監管約束機制,才有了“王剛砸贗品”的草菅“寶”命。著名收藏家姚政為此發出“中華文物到了最危險的時候”的疾呼,要想“砸寶錘”下留情,除了需要媒體和收藏界加強行業自律,更需要完善文物鑒定監管機制,建立起統一、規範的文物鑒定資格認證制度,厘清鑒定機構和個人的責任,促使其對手中的權利多一分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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