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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中石:中華文化的核心是什麼?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4-20 11:04:42 | 文章來源: 人民政協報

有人説我們的文化發展還不夠快、也不夠先進,是這樣嗎?我覺得中華文化進步絕不慢!火藥是中國人發明的,在當時也是最先進的,可是後來我們就沒有再發展下去。這是因為中國人不聰明嗎?我想不能這麼説,因為我們中國人根本就不想製造一種殺傷力強大的武器。中華文化追求的是避免征戰、避免不幸。追求的是更穩妥地向前發展。所以我覺得中華文化是緊緊地抓住了“美好”、“和諧”向前發展的,寧肯慢走一步、少走一步,也不願意在那些不妥當的路子上走。

因此説,中華民族形成了自己固有的文化,它是一套很完整的體系。它隨著歷史的進程不斷地在發展、在擴大,也隨著世界的發展不斷地汲取融化,中華文化日益豐富、新穎、厚實而龐大。但貫穿中心的總方向是絕不變的,這便是中華文化的內核——美好和諧,摒除邪惡。期望全人類一起走向最理想的美好和諧之中。

中華文化的核心是什麼?

“仁、德、禮、法、化、和”這六個字,概括了我們中華文化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徵,世界上所有民族、所有人的共同追求也不外於此。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懂得了中華文化的生命力的強盛。

中華文化是追求美好的,它所有的發展,都是向著“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和諧”而來的。所以,我認為美好和諧是文化的核心要求,也是中華文化的核心要求。像這樣公平、和諧相處,達到全人類的美好和諧,沒有一個共同的約定,定出一個共同規範,是很難達到的。我們的先賢對這個問題早有認識,他們提出了一些要求和規範。我們可以通過幾個漢字來分析一下。

首先是“仁”。“仁”在中華傳統文化中佔據著不可動搖的核心地位。如果把“仁”這個字拆開來看,就是兩個人。人與人之間,應當相愛,而這個“仁”就是愛。

其次是“德”;“德”字,右半邊除了心,寫全應當是“直”,所以古人常説“直心為德”。“直”就是正直,正直向上即為“德”。“德”要求很高,加個“心”字,是説明思想,加個“彳”,是説明行動,那就是説,不管在思想上還是在行動上,都要求正直向上,這就是“德”的含義。《莊子》裏提到過“德”,認為“德”就是“得”。物得以生,謂之德。德是一種特殊的力量。它雖然不是一種東西,但卻是一種很不一般的內在能量的力量。這種力量會使東西生長,會使事情成功。可見是一種可以增強生命的力量,可以推動成功的力量。我們怎麼樣來説明這種力量呢?我體會它是一種“勁兒”,説是一種“契機”似乎更容易被理解。在老百姓的語言中,尤其北京話中,有一種説法:“得咧!”有時簡化為一個字:“得!”就是在説:行啦!成了!一切都成功了,都達到了非常“合適”的情況。這種説法正好就是“得”的真正含義。還必須説明,這個“得”不是僅指一方面的,而是指所有方面。無論從哪方面都合適的“得”,才是“得”的要求。為了保證全面的“得”,各方面又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這就落在了這個“德”的身上。

冬至這一天,古代也叫“德日”。從這天開始白天長了,這是天體的規律,“陰氣下降,陽氣上升”,萬物開始生長。這一天也叫做“旺日”,即開始生長。所以,“物得以生”——事物如果有了“德”,就開始生長;“事得以成”——事情就可以成功。

“德”是很好的字眼,是幫助人和物旺盛成長的字眼。

美好的“文”如何達到全面的“化”?必須依靠“德”。中華文化能有如此的生命力、凝聚力,與這一個“德”字分不開。也可以説:德是中華文化中的一個本質性的核心。

我們講究“仁德”,是為了保證全面的“美好和諧”的要求。可以説,“仁德”是中華文化的核心所在。為了保障“仁”、“德”的正常發展,我們需要做有規範的活動,然後把它定成制度,這就有了“禮”和“法”。

人們怎麼樣才能達到“仁”和“德”,走到規範的制度當中呢?有一種辦法——那就是“化”。“化”字很了不起,篆書的“化”字,無論怎麼看都是兩個人,一個倒著,一個正著。這樣一來,這個字就倒不了了,怎麼看都是正著。這個“化”,反和正都可以,也就是説可以化和、化解,想辦法在各種情況下都能成立。這應當是走向美好境界的一種渠道,有許多事情,只要一“化”,就能解決。

我們一直在利用並遵循“化”這個規律,或者説這個原則。為什麼中華文化越來越博大,越來越精深,源遠流長,長盛不衰?首先因為它是全人類的追求,它代表了全人類的、共同的、追求美好的願望;其次就是中華文化強大的包容性和融合力、化和力。因為在文化發展的過程中是不可能沒有碰撞的。碰撞不怕,在於協調,在於怎樣解決。歸結起來不外乎兩種,一種是讓,一種是搶。搶的沒有好結果,今日的勝者,明日可能又是敗者,今日失敗者明日可能又是勝利者。打打搶搶不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都不如一個“化”字,通過一個“化”字,可以化解、化和、轉化,很協調地往前走。我們“化”過來的東西很多很多,靠著“化”,我們形成了一個多民族的大家庭。

所有的這一切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一個字——“和”,這是人們追求的最高境界。這個“和”不是那個“合”。和,是兩個事物,或者不同的許多事物很協調、很和諧地相融,比如各種樂器,不同的樂器吹拉彈唱,構成很好聽的旋律,但它不是兩個不同的事物各自失去了自己。再比如人們的願望、要求五花八門,但的確是可以取得統一的,這裡的統一併不等於是合成了“一”,而是取得了一致,也就是達到了和諧。合,是把兩個不同的東西加在一起後溶解了,失去了自己。“和”是把兩種不同的事物融合到了一起,各自有著自己的特點而和平相處。世界上萬事萬物不同,人人不同,我們更要提倡和,只有和,才能久。

我們的思想和行動,要尚仁德,尊禮法,要通過“化”的辦法,最終達到“和”的境界。

所以我認為,“仁、德、禮、法、化、和”這六個字,概括了我們中華文化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徵,世界上所有民族、所有人的共同追求也不外於此。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懂得了中華文化的生命力的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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