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勞動收入與非勞動收入的對比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9-15 13:35:23 | 出版社: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勞動收入相對於非勞動收入(通常被稱為“捐贈收入”)來説在總收益中所佔的份額,在各個公司和各種藝術形式之間有很大不同。交響樂團在五大主要的表演藝術門類中,是勞動收入比例最低的。它們通常是非營利表演藝術産業中最古老的機構,其中有很多是在19世紀設立的。因此,它們與富有的贊助人保持著長期的友好關係,特別是與那些有時被稱為“老資格捐助者”的人。在1970年—1971年間,私人捐款在其總收益中所佔的比例約為35%,並且由捐贈基金(由過去的慷慨善行所帶來的資金)獲得的收益構成了另外的6%。因此,對於一般的交響樂團來説,勞動收入僅佔總收益的47%。TheFinancesofthePerformingArts,第1卷,附錄C,第31頁。在研究範圍的另一端,現代舞團在1970年—1971年間約有69%的總收益是來源於勞動收入。票房收入在總收益中所佔的比例不足1%。正如前面已經指出的,這些團體通常沒有可供其出售門票的總部,因此,其勞動收入中的大部分是巡演中收取的表演費用。

因為現代舞團趨於相對較小的規模和相對較短的成立時間,所以它們不如規模較大、成立較早的機構那樣容易吸引私人捐助。在1970年—1971年,約2/3的非勞動收入來自於政府補貼,並僅有1/6來自於私人渠道(除國家基金外)。同上,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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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經濟學》 第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