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中國

婁阿鼠新市場(1)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27 13:44:25 | 出版社: 團結出版社

“兒子無才能,找些小事情做做,千萬不可當空頭文學家和美術家。”我忠實遵循了魯迅先生的遺教。蔣南翔任高教部長時,在一次報告中談到:“給我足夠的條件,我可以培養出50個傑出的科學家,但我不敢保證培養出一個傑出的藝術家。”我當時一聽便起共鳴,並因有理解藝術本質的高教部長而深感欣喜。誰培養了魯迅?半殖民地的祖國、苦難落後的人民、專制*的統治、傳統文化的深厚功底、西方文化的素養、犀利的眼力、敏銳的感覺、超人的智慧……還有:硬骨頭。誰能集中那麼多條件和機遇呢?而成功的出色藝術家,確乎有其非一般人所具備的條件和機遇。我不讓我的孩子學畫,怕他們當空頭美術家。但我一輩子當美術教師,學生們既然進了修道院,我嚴格要求他們同我一樣當苦行僧,否則不如還俗。西方古代有一位國王説:“詩人像一匹馬,不能不給它吃,不吃要餓死;又不能吃得太飽,吃得太飽它就跑不動了。”這番話,正道出了藝術家的命運。雖甘於苦難,學藝者沒有不想獲得驚人成就的,但絕無捷徑。梵谷、李賀等短命天才,畢竟只是鳳毛麟角,藝術之成長大都依憑漫長歲月的艱苦耕耘,“大器晚成”是藝術成熟的普遍規律,王母娘娘的蟠桃三千年成熟,倒像是揭示了藝術創作規律。最近一位人過中年的畫家請我題詞,我贈言:“佳釀晚晴熟,霜葉吐血紅。”

我年輕時進藝術學校,發現同學們的文化水準普遍偏低。當時確有不少學生因考不取正規中學或大學,便只好學美術、音樂及體育等最不受重視的學科。我的大量同學、學生早改行了,淘汰了,固然大都由於社會環境,迫於生計,但也有自身的因素,缺乏較深的文化素養,在藝術道路中難於不斷深入探索。路遙知馬力的“力”,往往體現在文化素養中,故解放後的藝術院校,對文化課的要求日益嚴格。繪畫絕非那麼輕易能獲得成就,它是苦難的事業,學畫甚至是靈魂的冒險,但卻反被誤會為最方便的行當,涌入這個行當的人越來越多,專業的、業餘的、速成的,空頭美術家滿天飛揚。書畫被作為業餘愛好,修身養性,美意延年,是普及美育的方向,應予以鼓勵提倡,但今天書畫有了價,於是“書畫家”遍地崛起,如雨後春筍。空頭美術家之易於成活,也因環境優越:寰宇美盲多。

真正優秀的文學藝術之誕生,都是作者真誠感情的傾吐,感到非寫不可,非畫不可,動機毫無功利目的。優秀作品最終産生社會價值,商業價值,往往為作者始料所不及。如今逆其道而行之,一味為賺錢、騙錢而粗製濫造,畫家等同於乞食者。無論東方西方,外國街頭近乎乞食者的賣藝人也不少,但外國的窮藝人倒是本本分分憑自己的手藝謀食,冒名偽造他人作品的情況少見。到巴黎蒙馬特廣場去買一幅畫,你看中了,品質價格合適就可買,價錢不高,上不了大當,那裏也絕不會有假冒馬蒂斯等名家之作。外國人,老外,來到中國,也許覺得東西都便宜,買了冒名偽作書畫的情況比比皆是,他們先是感到震驚,於是了解到中國人真狡猾,無道德,無恥。一位香港客人來北京買畫,打電話問×畫店有沒有××名家的作品,回答説有;×××的呢,也有;××××的呢,也有。任你點任何名家的作品,貨色齊全,客人於是請了一位畫家朋友一同去畫店選畫,老闆一見同來一位知名畫家,回答説:“管倉庫的將鑰匙帶走了,今天看不成。”

著作權法頒布不是為了錦上添花,而是為了確切保護智慧財産權,促進我國文化事業的健康發展。法律不是抽象的,有具體明文規定,凡製作或銷售冒名假畫均屬侵犯藝術家著作權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除處罰金外,可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朵雲軒竟公然宣稱他們的拍賣行規,説拍賣作品真偽毋須畫家本人認可,否則他們以後拍賣就無法進行。此話有“道”,否則作偽者們憑什麼生存呢?作偽者之族真要感謝朵雲軒的救苦救難,不,豈止救苦救難,更為他們開闢了廣闊的新市場。偽作《炮打司令部》的作者尚躲在法紀之外,正在慶倖吧?你,你顯然學過畫,你顯然知道王為政,知道我,你可能還認識我們!無疑,你識字,但不知你寫不寫日記呢?如果將這本真實的日記發表出來,倒是震撼人心的不朽之作。你在獰笑、內疚、顫慄?……你仍平靜地生活著,與妻、兒、父、母、朋友天天見面,談笑自若?尼采宣佈上帝已死亡,只有你,能夠站起來宣佈“真人復活了!”但你畢竟只能永遠躲在陰暗裏。看來也許你比婁阿鼠幸運多了,因為況鐘比你早死。今日呼籲況大人,只緣阿鼠太倡狂!

載《光明日報》1995年1月18日

下一頁雜記狂人上一頁唐僧之肉苦(1)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橫站生涯 第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