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與漂亮
我曾在山西見過一件不大的木雕佛像,半躺著,姿態生動,結構嚴謹,節奏感強,設色華麗而沉著,實在美極了!我無能考證這是哪一朝的作品,當然是件相當古老的文物,拿到眼前細看,滿身都是蟲蛀的小孔,肉麻可怕。我説這件作品美。但不漂亮。沒有必要咬文嚼字來區別美與漂亮,但美與漂亮在造型藝術領域裏確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漂亮一般是緣于渲染得細膩、柔和、光挺,或質地材料的貴重如金銀、珠寶、翡翠、象牙等等;而美感之産生多半緣于形象結構或色彩組織的藝術效果。
你總不願意穿極不合身的漂亮絲綢衣服吧,寧可穿粗布的大方合身的樸素服裝,這説明美比漂亮的價值高。泥巴不漂亮,但塑成《收租院》或《農奴憤》是美的。不值錢的石頭鑿成了雲岡、龍門的千古傑作。我見過一件石雕工藝品,是雕大盆瓜果什物,大瓜小果、瓜葉瓜柄,材料本身是漂亮的,雕工也精細,但猛一看,像是開膛後見到的一堆肝腸心肺,醜極了!我當學生時,拿作品給老師看,如老師説:“哼!漂亮呵!”我立即感到難受,那是貶詞呵!當然既美又漂亮的作品不少,那很好,不漂亮而美的作品也絲毫不損其偉大,只是漂亮而不美的庸俗作品倒往往依舊是“四人幫”流毒中的寵兒。
美術中的悲劇作品一般是美而不漂亮的,如珂勒惠支的版畫,如梵谷的《輪轉中的囚徒們》……魯迅説悲劇是將有價值的東西毀滅給人看。為什麼美術創作就不能衝破悲劇這禁區呢!
創作與習作
解放以來,我們將創作與習作分得很清楚,很機械,甚至很對立。我剛回國時,聽到這種區分很反感,認為毫無道理,是不符合美術創作規律的,是錯誤的。藝術勞動是一個整體,創作與習作無非是兩個概念,可作為一事之兩面來理解。而我們的實際情況呢,凡是寫生、描寫或刻畫具體對象的都被稱為習作(正因為是習作,你可以無動於衷地描摹對象)。只有描摹一個事件,一個什麼情節、故事,這才算“創作”。造型藝術除了“表現什麼”之外,“如何表現”的問題實在是千千萬萬藝術家們在苦心探索的重大課題,亦是美術史中的明確標桿。印象派在色彩上的推進作用是任何人否認不了的,你能説他們這些寫生畫只是習作嗎?那些裝腔作勢的蹩腳故事情節畫稱它為習作倒也已是善意的鼓勵了!
當然我們盼望看到藝術性強的表現重大題材的傑作。但《阿Q正傳》或賈寶玉故事又何嘗不是我們的國寶。在造型藝術的形象思維中,説得更具體一點是形式思維。形式美是美術創作中關鍵的一環,是我們為人民服務的獨特手法。我有一回在紹興田野寫生,遇到一個小小的池塘,其間紅萍綠藻,被一夜東風吹卷成極有韻律感的紋樣,撒上厚薄不勻的油菜花,加以深色的倒影,幽美意境令我神往,久久不肯離去。但這種“無標題美術”我畫了豈不被批個狗血噴頭!歸途中一路沉思,忽然想到一個竅門:設法在倒影遠處一角畫入勞動的人群和紅旗,點題“岸上東風吹遍”不就能對付批判了嗎!翌晨,我急急忙忙背著畫箱趕到那池塘邊。天哪!一夜西風,摧毀了水面文章。還是那些紅萍、綠藻、黃花……內容未改,但組織關係改變了,形式變了,失去了韻律感,失去了美感!我再也不想畫了!
我並不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圓,但介紹一點他們創作方法作為參考總也可允許吧!那是50年代初,我在巴黎學習時,我們工作室接受巴黎音樂學院的四幅壁畫:古典音樂、中世紀音樂、浪漫主義音樂和現代音樂。創作草圖時,是先起草這四種音樂特色的形線抽象構圖,比方以均衡和諧的佈局來表現古典的典雅,以奔放動蕩的線組來歌頌浪漫的熱情……然後組織人物形象:舞蹈的姑娘、弄琴的樂師、詩人荷馬……而這些人物形象的組合,其高、低、橫、斜、曲、直的相互關係必須緊密適應形式在先的抽象形線構圖,以保證突出各幅作品的節奏特點。
個人感受與風格
兒童作畫主要憑感受與感覺。感覺中有一個極可貴的因素,就是錯覺。大眼睛、黑辮子、蒼松與小鳥,這些具特色的對象在兒童的心目中形象分外鮮明,他們所感受到與表現出來的往往超過了客觀的尺度,因此也可説是“錯覺”。但它卻經常被某些拿著所謂客觀真實棍棒的美術教師打擊、扼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