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我應邀到一個省美術館展畫,負責展出的工作者問我:你有沒有帶文章來?我一時懵懂,什麼文章?原來他是好意,將替我聯繫發表對畫展的評論文章,即預先請人寫就的吹捧文章。吹捧之風日盛一日,我非評論家,也不斷遭到各種展覽要求寫文吹捧的糾纏。因此,我極少參與預展時的交際之“舞”,想看的畫展便找冷落的時機悄悄看去。吹捧不過是謊話、外行話,令人肉麻或作嘔而已。若批評,情況就嚴重了,尤其是點名道姓的批評,往往掀起波瀾,甚至官司打到法院裏。五六十年代,若是誰在報刊上被點了名,幾乎等於打入死牢,因那種批評大都是有組織有計劃的,來勢非同小可。都是驚弓之鳥,其後每見“與××商榷”的文章,不了解是真假商榷之前,人們先就揣測背景了。
過去,創作往往受制于政治環境,評論更是隨著政治氣候不斷轉向,成為廉價的各式面具。因此,畫家和藝評者之間往往話不投機。只有有膽識的評論者敢於肯定尚未定評的作品、作家;敢於批評已享盛名的大師或其作品的缺陷。如果作者的工作關聯著“身家性命畫圖中”,則評論家同樣是“身家性命評議中”,一言之失,仿佛作品中的致命敗筆,遺臭萬年。傑出的作者每創一件新作,當令世人刮目,畢加索屬於這樣的作者吧!評論家每發表一篇藝評,同樣應令人豁然開朗,甚至驚心動魄,因説出或説透了讀者未曾或只模糊體會到的感受。孤陋寡聞,我很少讀到高水準的鋒利藝評。近讀余光中先生評戴望舒的詩,感到是藝評的佳作,像我這樣並非詩人的讀者,讀來也很信服。
199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