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太陽神鳥作為成都城市形象“代言”,成都市政府新聞辦將是這一標識的版權所有人,也是形象標識的管理部門。今後,成都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各區(市)縣在重大活動、城市宣傳、城市窗品、公共建築、公共設施、公務系統等領域,將統一規範使用城市形象標識。
此外,根據同天實施的《成都市城市形象標識使用管理辦法》還對城市形象標識的商業目的使用和非商業目的使用作出界定。以商業目的使用城市形象標識,使用者應向成都市政府新聞辦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方成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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