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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屆亞運會會徽徵集設計方案開始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6-06-15 21:28:40 | 文章來源: 視覺同盟

    第16屆亞運會將於2010年11月11日至26日在廣州舉行,這是我國舉辦2008年奧運會之後承辦的又一大型綜合性國際體育盛會,舉國關注,舉世矚目。經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批准,現向海內外廣泛徵集本屆亞運會會徽。

    一、應徵作品內容
  第16屆亞運會會徽。

    二、應徵作品創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鮮明的象徵意義和競技體育的韻味,力求反映亞運會的內涵和體育競技的特點,充分體現頑強拼搏、勇於競爭的奧林匹克體育精神,充分反映亞洲人民求團結,求和平,求發展的時代要求,充分展現中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嶺南獨特的人文精神,充分體現中國特色、廣東風格、廣州風采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要內涵豐富,創意出色,構圖新穎,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高水準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圖案簡潔、明瞭、大方,適合平面宣傳的各種用途。設計稿應配一定的文字説明。
  (三)作品的風格、形式不限,但必須是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

    三、應徵作品設計要求
  (一)採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以深刻印象。
  (二)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製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三)必須是彩色原稿件,並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四)設計紙張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四、應徵作品注意事項
  (一)應徵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二)應徵作品應明顯區別於歷屆奧運會、亞運會和重大國內外賽事的會徽,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地區的徽標相同或者近似。
  (三)應徵作品或任何用於創作參選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智慧財産權。
  (四)應徵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係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五)應徵作品必須把①亞奧理事會會徽中的核心要素--燦爛的太陽(具體樣式可登陸亞奧理事會官方網站www.ocasia.org瀏覽)、②第十六屆亞運會的英文表達—16TH ASIAN GAMES(可根據設計稿的實際情況採用小寫的形式)、③舉辦城市廣州的中文拼音—GUANGZHOU(可根據設計稿的實際情況採用小寫的形式)、④舉辦年份的阿拉伯數字—2010、⑤專為本屆亞運會設計的圖案等有機融合到所創作的會徽中去。

    五、徵集範圍
  海內外熱愛體育運動,支援體育事業,從事或愛好設計創作,並具備相應專業基礎與水準者(組織和個人名義不限)均可參加。

    六、應徵作品提交方式
  應徵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徵集作品時一併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手寫無效)。
  (一)應徵人簡介(包括獲獎情況)、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應徵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複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徵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三)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可在中國奧委會網站(www.olympic.cn)、中國廣州網站(www.guangzhou.gov.cn)、中國廣州政府網站(www.gz.gov.cn)和大洋網站(www.dayoo.com)上下載確認書。
  (四)應徵作品一式二份,須用黑色底版裝飾。
  (五)請在信封上註明“第16屆亞運會會徽作品徵集”。
  (六)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評選方式
  評審機構由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組織各類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應徵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終評結果報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最後審定通過並公佈。評選過程將請公證部門進行全程公證。

    八、獎勵辦法
  (一)最終入圍的10件作品的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人民幣1萬元及證書1份。經評審確定為第16屆亞運會會徽的作品,其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另獲獎金人民幣10萬元及證書1份。
  (二)應徵單位及個人在應徵過程中産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獲獎者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九、應徵作品的權屬
  被評審確定為第16屆亞運會會徽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智慧財産權歸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所有,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屆時,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十、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佈與聯繫方式
  應徵作品須在2006年8月15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第16屆亞運會組委會(以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於2006年9月份公佈。

    郵寄地址:廣州市法政路30號大院5號樓509室
郵編:510045
電話:(8620)83105596
聯繫人:鮑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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