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絲絨樂隊首張音樂專輯的封面
印有沃霍爾“大香蕉”圖案的英國系列産品封套
一名法官已經駁回了由地下絲絨樂隊就他們首張專輯上的經典香蕉圖案的版權提出的部分訴訟。該樂隊被告知他們沒有有效的版權聲明,但他們有可能會繼續就商標侵權行為追著安迪沃霍爾視覺藝術基金會不放。
今年一月,地下絲絨樂隊的成員在紐約提起了訴訟,聲稱其1967年的音樂專輯封面上由沃霍爾設計的香蕉版畫,已經成為了這一解散樂隊的“一個符號”。他們要求沃霍爾基金會停止授權該圖案應用在諸如蘋果iPod産品封套等各種産品上,並要求該機構向他們支付過去授權的補償金。
為了回應該訴訟,沃霍爾基金會頒布了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盟約,承諾永遠不會為了版權侵權起訴地下絲絨樂隊,或者相關組織。他們“基於美國當前、之前、或任何未來的版權法……”給出了補償,“(並且)不再考慮或在意任何由地下絲絨樂隊提出的聲明或任何其他(相關)組織在過去、現在和將來的行為。”
上週五,美國地區法院法官艾莉森·內森裁定,由於這份盟約,所以已不存在任何版權糾紛。“由於沒有基於迫在眉睫的事情産生的明確糾紛,所以,這裡做出的一項宣告式判決簡單地作為‘一個意見建議——在一個假定事實狀態下法律該給出的結果’”,內森在採訪中表示,“美國憲法沒有賦予法院給出這種意見的權力。
誰才是這一香蕉設計圖的合法版權所有者,目前尚不明晰:內森已經暫時簡單地做出了裁定:它是不相關的。地下絲絨樂隊只能就商標方面繼續起訴,聲稱沃霍爾基金會對香蕉圖案的使用導致了由該機構引起的“關於代理、許可或贊助方面的混亂。”
沃霍爾基金會已經通過指出地下絲絨樂隊于1972年解散的事實做出了回應。很顯然,如果他們還一直在繼續著該樂隊事業的話,商標是與之相關的。但事實並非如此,而且他們對商標也沒有保有持續關注。根據法庭文件資料,距離其上次將這一香蕉圖案授權給一個絕對伏特加(頂級烈酒)的廣告後,該樂隊已經有11年未關注該商標了。
據悉,上月,地下絲絨樂隊對外宣佈了將於10月1日重新發佈《地下絲絨與妮可》專輯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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