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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敬:音樂是情人,我不想跟音樂過日子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06-24 09:50:53 | 文章來源: 新京報

艾敬

音樂是情人藝術是工作

不少人對艾敬的認識還是“在《我的1997》裏抱著吉他唱民謠的長裙女孩”,時過境遷,她的外表並沒有多大變化,但創作軌跡早已從詞曲轉向了繪畫和裝置藝術。

艾敬的工作室裏擺放著用一次性筷子做成的大樹,還有未完成的、繪有元首頭像的巨大象棋棋盤。這些年,她以“LOVE”為主題創作了很多畫,最近,還把自己的文藝生活濃縮在新歌《問題與答案》裏。對於唱歌和畫畫的關係,她用一句話總結:音樂是我的情人,藝術是我的工作。

疏離音樂 因為我不想跟它過日子

我性格裏有特別強的“一條道走到亮”的東西,認定了一件事情就堅持走,直到光明來臨。比如,以前做音樂最重要的是自己喜歡,現在這個階段更是這樣,覺得好的音樂要發自內心,而不是考慮所謂的市場———這個“市場”是什麼我都不知道,怎麼考慮去賣錢?

藝術是不能出賣的,如果做的時候出發點就考慮到銷售,就不用做了,這是我做音樂、做藝術的宗旨。我們可以討好家人,討好愛的人,討好長輩、晚輩、朋友,可是做藝術創作———包含做音樂、做設計,一定要非常乾淨,沒有雜念。

所有的文化創作,包括寫作,都是神聖的。當我面對一張白紙時,寫下去,就要想到這些東西要對所謂的“過去”簽字畫押。要對自己的東西特別誠實,這是最基本的。光有誠實也不夠,還有你的修養,見識,見地。

我9歲開始接受音樂訓練,整個青春時期,都奉獻給了音樂,感覺就像嫁給了音樂。每天早上起來聽音樂,晚上聽音樂,所有的旅行都是為了寫歌而去旅行,這樣的生活我過了將近20年。

我不希望跟音樂的關係再是這樣的,那樣會窒息,而且會對它有其他要求———奉獻了這麼多,為什麼不能給我這麼多?所以我跟它是情人的關係,不是要跟它過日子,你得養我、傳宗接代,而是跟它找感覺,若即若離,這種感覺使我更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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