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飆榜歐美十大搖滾樂隊第2名:Rolling Stones(滾石樂隊)
上榜理由:搖滾不僅僅是音樂,也是一種生活方式
經典指數:★★★★半
Rolling Stones(滾石樂隊)
提起Rolling Stones樂隊,沒有人會懷疑他們的偉大。成立於1963年的RollingStones與同時代另外一支偉大的樂隊TheBeatles相比,具有更強的攻擊性和叛逆色彩,他們是天生的壞小子,狂放不羈,處處透著銳利狡黠的氣息;可以説,他們是後期嬉皮運動中自我中心主義的代表。1968的《BeggarsBanquet》和1969年的《Let It Bleed》是Rolling Stones的顛峰之作,也開始了他們與TheBeatles分庭抗爭的局面。1971年4月,樂隊成立了自己的品牌“滾石”唱片公司,也就此開創了整個流行音樂界的里程碑。
RollingStones以不拘小節、舉止粗魯而聞名一時,他們在不斷獲得金唱片獎的同時又不斷地爆出各種各樣的新聞。人們無何奈何地稱他們為集美醜于一身的折衷大師。當然,這種形象也有利於市場爭奪的需要。在當時黑人節奏布魯斯音樂盛行的年代,能有一個如此年輕氣盛、狂野不羈的樂隊出現在歌迷面前,確實讓人眼前一亮。他們的思想沒有更多的理想主義,他們主張簡單而直接,他們的音樂更多的是體現當時青年的現實問題,愛情和生活煩惱是音樂的主題。單純地從現場來看,RollingStones是上世紀60年代最為優秀的,因為The Beatles樂隊所取得的輝煌大多是在錄音棚裏完成的。
人們把RollingStones看作是朋克音樂和重金屬音樂最早的雛形,不少樂隊在樂風和颱風方面深受他們的影響。40多年的歷程,RollingStones樂隊積累了大量的財富,2003年他們以六億美元的年收入成為全世界最有錢的樂隊。他們至今依然樂此不疲地出唱片、舉行巡迴演出、出席各種頒獎活動,他們想要證明:他們還活著,而且活得快樂、頑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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