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員傑羅爾德·納德勒(Jerrold Nadler)日前將他在2011年的轉售版權法案的改良版遞交了國會——這項新法案將保證視覺藝術家和他們的繼承人從其在拍賣或線上銷售中售出價格超過5000美元的創作(油畫、素描、攝影和雕塑)中獲得版權特許費。這將給予藝術家每次二級市場銷售額的5 %,至多35,000美元的轉售版稅。該提案並不會直接影響畫廊或私人銷售,只有拍賣行會受該法限制每年將貢獻出至少100萬美元。
“我們已經等了很久了,”藝術家權利協會的會長Theodore Feder博士——該法案背後的驅動力——的新聞發言人Red Jahncke説。他説,美國是“少數的例外之一,在西方世界,至今沒有轉售版稅。”他表示,目前世界上超過70個國家使藝術家會在他們的作品被拍賣倒賣時獲得一定比例的分成。
“拍賣行部分將會不快,”Jahncke先生説。“這對他們的業務來説是一個負擔,他們不會高興,但他們的主要反對意見肯定已經提出了。”
不同於在英國和法國的類似法例,這項所謂的藝術法案並不適用於私人銷售。“這一塊可以是完全不透明的,” Jahncke先生説。“即便立法,也幾乎無法執行。”而拍賣行,相形之下,則會保存銷售價格和日期的明確的公共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