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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拍大戲登場:藝術品市場“開春解難題”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2-19 10:27:41 | 文章來源: 深圳商報

錢鐘書《也是集》手稿

馬年新春伊始,春拍大戲又將登場。然而,就在各大拍賣行緊鑼密鼓地為新年春拍籌備之際,2013年藝術品拍賣市場還留下一些“拍賣難題”懸而未決:楊絳叫停錢鐘書書稿拍賣,引發名人信札拍賣爭議不斷;競標不付,天價拍品究竟何時付清款項;《功甫貼》真偽到底能否有定論……帶著這些頗具爭議的話題,記者採訪了業界專家和相關人士。

錢鐘書書稿拍賣

判賠償楊絳20萬

2013年5月,北京中貿聖佳拍賣公司對外發佈,該公司將於6月22日在北京舉辦一場名為“《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稿專場”的拍賣會,該專場包括了60件錢鐘書書信手稿、13件楊絳書信手稿、兩人獨女錢瑗的6件書信手稿,以及錢鐘書《也是集》手稿和楊絳《幹校六記》手稿。消息一齣,錢鐘書夫人楊絳發佈公開信表示,堅決反對其本人與錢鐘書及女兒的私人書信被拍賣,隨後她將中貿聖佳告上法庭。拍賣行表示尊重楊絳先生的感受,最終作品撤拍。2月17日,“錢鐘書書信手稿拍賣案”一審審結,相關被告被判賠償楊絳20萬元並賠禮道歉。

近年來,名人手稿、書信屢拍高價的同時,爭議也不斷。華夏傳承國際拍賣有限公司首席藝術顧問、廣州藝術品行業商會副會長張正欣認為,對於楊絳先生要求拍賣行撤拍錢鐘書先生手稿一事,關鍵要看此手稿的著作權歸誰。

張正欣表示,這些書信均為寫信人獨立創作的表達個人感情及觀點或敘述個人生活及工作事務方面的內容,是以文字、符號等形式表達出來的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獨創性要求,構成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錢鐘書、楊季康(楊絳)、錢瑗分別對各自創作的書信作品享有著作權,應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相關書信均為寫給李國強的私人書信,內容包含學術討論、生活事務、觀點見解等,均為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資訊、私人活動,屬於隱私範疇,應受我國法律保護。錢鐘書、楊季康(楊絳)、錢瑗各自有權保護自己的隱私權不受侵犯。

張正欣表示,隨著名人手稿的經濟價值越來越高,徵集名人手稿會越來越難。“名人畢竟是少數人,其一生的大部分手稿又同樣保存在少數人手中,有一部分人又不缺錢用,或者當事者也不願把自己與名人之間的隱私裸露給世人,手稿的出處應該多為其後人或當事人的後人拿出來的。”張正欣説:“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北京就有一奇人,從上世紀60年代以後專門到府收集北京城裏大小名人去世後所拋出扔掉的大量舊書、信札及手稿等,幾十年下來居然囤積居奇。這些當年毫不起眼的可以當垃圾處理的,且佈滿灰塵的一摞一摞的舊紙張中隱藏著主人的手稿信札,據説一麻袋一麻袋從中分揀也需好幾個月。”

此外,張正欣還認為,2013年藝術品拍賣市場上出現的文化名人及民國要人、軍閥及政治人物的信札手稿都拍出了好價位,這説明瞭文化名人的附加值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比如康生的書法拍出了一字十萬元的價位,茅盾的手札、郭沫若的書法中堂、康有為的書法中堂以及清代歷朝皇帝的書法條屏都拍出了百萬元以上的價位。隨著書畫市場上的這種現象越演越烈,此類拍品的經濟價值也會越來越高。這種現象正説明瞭書畫市場上藏家越來越成熟起來,對於書畫藝術品的經濟價值重視的同時,其學術價值和文化價值也成為衡量其書畫藝術品價位的參考值。”

《功甫帖》真偽之辯

真假該由誰定論

2013年藝術品市場最為轟動的重大事件非《功甫帖》“真偽之辯”莫屬。2013年9月,收藏家劉益謙從紐約蘇富比拍賣行以822.9萬美元(約合5037萬元人民幣)成交價競得蘇軾的《功甫帖》。12月中旬,上海博物館書畫研究部3位研究員表示經過鑒定與考證,這件《功甫帖》是“雙鉤廓填”的偽本。隨後劉益謙三次發表聲明堅持立場,上博三位研究員也發佈對《功甫帖》的研究報告。2014年1月13日,蘇富比發佈正式報告稱,《功甫帖》是蘇軾真跡。而據劉益謙最新的聲明,2月18日下午他攜帶《功甫帖》在北京四季酒店與媒體見面。現場以高倍掃描影像等現代科技手段對《功甫帖》進行全面“體檢”的同時,還公佈相關的最新研究成果。

談及藝術品真假由誰定論的問題,上海知名藏家馮飛龍表示,藝術品之真偽當是由敢承擔金錢責任的人來定論,“當然,炒作者自己或拍賣行都不能作為可信的責任者,因為東西本身是屬於他們自己的。好比辦案法官,涉及自己人的案件都要回避,自己人總説自己的東西是好的。”馮飛龍説:“我認為,應該成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這個機構收費百分之十,有問題全部由這機構買單,如不敢承擔這個責任的專家也好,行家也好,抑或完全可以確定是不懂裝懂的假專家,一個也不能聽他們的。如果有這樣敢於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機構才是值得信任的權威,而且這樣的人還可以控制價格的不合理炒作,由於要負責客人退貨,這種需要買單的後果就迫使鑒定機構對有些真東西的拍賣成交價有限制。因為藝術品都應該有個合理的價格,無限炒高價格也是失去收藏合理性了。這叫‘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

馮飛龍認為,學術進入市場,其實很不科學。他説:“因為學術歷來就是有爭論的,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認知對學術的結論都不一樣。誰對誰錯從學術上是無法分清的。但是,藝術品市場説穿了是一個‘給騙子變戲法’的舞臺,專門騙那些貪婪的土豪之錢。由於土豪存在兩種心理上的因素:一是想通過藝術品快速賺取更多的錢,産生投機行為。二是土豪根本不懂藝術,但要附庸風雅,粉飾自身的品位,於是那些對藝術品本身一知半解的商人,開始設局在藝術品市場的拍賣公司等舞臺,大肆炒作,以年年漲幅很大的誘惑,投下誘餌釣大魚。”

“為什麼説是不懂藝術的人在操縱這個市場呢?有句老話是,無知者無畏。因為不懂,所以膽子就大,反之因為精通藝術品就不敢造次,知道藝術品有藝術史上的地位,不能本末倒置,不可能弄一把現代的紫砂壸賣得比商周的青銅壺還貴,這種違背常識的事情對於一個熟知藝術的人是做不出來的。”馮飛龍説。

拍品“競標不付”

依然是個“老大難”

中國藝術拍賣發展神速,但不可否認,藝術品拍賣中確實還存在諸多問題,“競標不付”就是其中一個“老大難”問題。深圳榮峰拍賣行董事長張京表示,近幾年,有的買家把藝術品拍賣會當成兒戲,“他們在拍賣會上頻頻舉牌,但中標後竟然拒付錢款,給賣家、拍賣行和其他買家造成了損失。從中拍協公佈的《2010中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統計公報》,2010年度全國文物藝術品拍賣1000萬元以上(含)成交拍品共有408件,截至填報日(2011年4月30日),只有237件拍品完成結算,結算率58.09%,其餘171件尚未完全結算或未結算,涉及成交額55.55億元。”

“買家不付款的情況,主要集中于價格過千萬的拍品。國內有的買家,專注于高端投機,從而産生資金鏈的供應不足,造成不付款。”張京表示,在現實中,很多不付款現象並非買家出於惡意,“可能是真的沒錢了!”

2011年秋,紐約蘇富比要求擔保金的資金不能夠來自信用卡,只接受帶有銀聯標識的儲蓄卡。近幾年,國內幾家大拍賣行中國嘉德、保利也已將普通號牌的擔保金提高到50萬元。張京表示,儘管法律相比10年前已相對完善,為了減少“拒付”情況的發生,拍賣公司也最大限度地採取了相對措施,諸如擔保金一提再提、部分拍品甚至要求持“特殊號牌”才能競拍或者將有拖欠歷史的顧客直接拉入“黑名單”,“但儘管有措施採取,問題依然存在。”

“天價”拍品頻出

背後“泡沫”讓人憂

去年10月5日,在香港蘇富比亞洲四十週年晚間拍賣中,曾梵志的畫作《最後的晚餐》以1.8044億港元成交,刷新其個人拍賣成交最高紀錄和亞洲當代藝術作品拍賣紀錄。對於此件天價作品,業界專家意見各不相同,有人認為作品價符其實,也有人認為係人為炒作。然而,近年來當代畫作頻繁拍出“天價”,不少人皆認為其背後存在令人擔憂的“泡沫”。

知名收藏家馮飛龍認為,凡是通過炒作而産生的高價都是虛價。“那麼怎麼區分哪些是炒作而産生的高價藝術品呢?只要看這些藝術品在藝術史的地位與藝術品之等級,首先通過中國幾千年的藝術史上看不同時期的哪些藝術品是最優秀的,比如商周時期有青銅器、玉器、陶器,若從審美的角度去相比較,自然覺得商周青銅器藝術勝過陶器與玉器,這樣就可認定是青銅器最優秀,則青銅器價值自然應該最高,如果一旦陶瓷價格拍賣超過青銅器價格,那麼就有炒作之疑。再如同樣比較戰國、漢唐時期存在的藝術品,有青銅鏡、陶器、玉器、石器、秦磚漢瓦等,結果自然又是青銅鏡的藝術感染力最強,而且製作難度最高,存世量也最少。凡此比較只要不是最好的藝術品卻在拍賣場超過最好的都屬反常現象,真正懂藝術品的人是不會上當的,而上當受騙的只能是不懂藝術品好壞等級的土豪。”

在馮飛龍看來,現今藝術品市場值得深思的就是國人缺乏對世界藝術史與中國藝術史的了解,以及藝術品在藝術史上的地位。“問題出在中國人完全是看在某個藝術門類有莊家炒作,認為有莊家炒作的東西可以從中盈利,於是境外古玩商或者是炒作的莊家就放下讓人感覺買進以後下次再拍賣就能賺錢的誘餌,由此讓某些人為了賺錢而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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