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瑞士收藏家烏利·希克宣佈,把自己收藏的1463件藏品捐贈給香港正在籌建,2017年才正式開幕的M+博物館,該館在正式開幕之前會有臨時展館舉辦展覽等活動——同時香港M+博物館也會以2270萬美元購藏希克的其他47件作品,併合作舉辦希克之前就發起並贊助舉辦的中國當代藝術獎和藝術評論獎。這似乎是個皆大歡喜的結果,香港M+博物館獲得了一批珍貴的館藏充實自己的倉庫,公眾有望得到廉價甚至免費欣賞到它們的機會,希克則找到了持續保存、展示、研究自己收藏的展館,並還會在今後的持續運營中進行參與。
與希克慷慨的舉動相比,比利時收藏家尤倫斯似乎受到一些人的惡評,因為近年來他把自己的很多中國古代和當代藝術收藏品委託拍賣並獲利不菲——至少在某些文化界人士和藝術家看來“太商人”了。但筆者認為他的行為可以理解,因為他完全有權利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産,再説,他創立尤倫斯當代藝術中心後付出了不少金錢和精力支援它的運轉,的確給中國當代藝術的進一步發展給予了頗多助力。
希克、尤倫斯和其他的一些海外收藏家在上世紀90年代中國當代藝術市場還沒有呈現出規模的時候就開始購藏,這在經濟上支援了不少藝術家的創作,等到2003年以後中國當代藝術成為藝術市場的熱門品類的時候,他們理所當然也成了最大的受益者——這應該算做合理的獎賞而不是飛來橫財,但是很多人僅僅習慣了用當前的價格計算他們的收益,而忘記了他們的原始投入在當時條件下的稀缺性。我還記得希克在博覽會上對自己中意的作品一一詢問的認真表情,他以早期就介入並以底價購買藝術家作品知名,還曾發生過他的代理人和尤倫斯的代理人為爭奪同一件藝術品而交惡的事情,這至少説明他們在認真面對收藏這件事。
收藏家如何處理自己的大批藏品總能吸引人們的關注——因為它往往和金錢、稅收、文化價值、繼承權爭議等等糾纏,非常具有話題性。第一類收藏家就像佩吉·古根海姆一樣,設立自己的博物館並傳之後世,這需要收藏家有足夠的財力以及適宜的外部贊助和政府支援。第二類收藏家像希克這樣,他們把藏品捐贈給現有的博物館獲得妥善安置,雖然似乎沒有像上一類那樣獨樹一幟,卻也將被博物館愛好者永遠銘記。第三類收藏家則會在晚年出售給別人或者某些機構。第四類則是留給自己的一個或幾個繼承人,這或許是最不確定的一種,因為繼承人或許會繼續保留它們,或許就會出售它們,藏品因此就會分散到別的收藏家手中。而且,在許多國家這也意味著一筆巨大的遺産稅。
就公共利益而言,前兩種方式似乎更值得讚揚,因為這等於是富豪們支出金錢贊助了公共文化事業。但對於當代藝術作品的收藏家來説,即便如此也會引起爭議,因為很多人懷疑當代藝術的價值所在,公共美術館收藏這些捐贈來的當代藝術作品,是否就是在幫助樹立這些作品組合顯示的文化價值?為什麼是這些藝術被美術館展出而不是其他人的作品?另外,從公共財政的角度,歐美都出現了由於財政危機而縮減乃至關閉部分博物館的現象,或許不久的將來,中國也會面對類似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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