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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藝術品市場:一口吃成了世界級 消化不良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1-10-10 16:55:29 | 文章來源: 青年參考

藝術品市場“生而自由”

“金縷玉衣騙貸”與“徐悲鴻假畫”讓人們看到了藝術品市場巨大的關係利益和混亂的遊戲規則——它缺少其他市場那樣條分縷析的規範,讓不法分子無機可乘。

藝術品規範化是全球化市場的要求,但這一市場有本身的特殊性,太多、太細、太過死板的規範又不利於市場的活躍,這讓管理者在整頓藝術品市場時多了一份複雜的心態。歷史表明,藝術品市場與其他投資市場如股票、房地産市場相關性極小,這背後的根本原因就是藝術品市場的規範不如其他市場全面。

西方社會一直有將藝術品市場作為“經濟緩衝帶”的習慣,認為藝術品市場的波動會在金融證券市場波動後的5到8個月才顯現出來,這無疑給資本週轉提供了喘息的時間。

2008年9月15日,隨著有158年曆史的美國老牌投資公司雷曼兄弟破産,金融危機的恐慌席捲全球。而幾乎與此同時,英國藝術家達明安·赫斯特的作品在倫敦佳士得拍賣會上,以1.115億英鎊的成交額創下了英國藝術品市場有史以來最高紀錄。再以中國為例,2010年中國股市整體跌幅13%,樓市上揚15%,中國藝術品市場的整體漲幅卻超過了200%。從發展歷史上觀察,也基本上是“此消彼長”的關係,這在某種意義上取決於資本涌入的選擇。

近年來藝術品市場逐年火爆的部分原因,就是導致股票、房地産市場動蕩的一些高危因素在藝術品市場沒有多大影響,從近年來股市低迷與藝術品市場亢奮的對比中就可見一斑。如果藝術品市規範也像股票市場調控那樣健全與及時,恐怕就不會有那麼多人願意投錢進去了,這也是包括管理者在內的從業人員都不願看到的。

歐美:從青澀的貴族畫室走向成熟的拍賣場

藝術品拍賣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7世紀,但最初都是以小規模的形式進行的,沒有像樣的市場,也沒有龐大的拍賣行。直到1693年,英國畫家伊夫琳在她的畫作《白廳皇家國宴廳》中描述了“偉大的繪畫拍賣”,“藝術品拍賣”這一詞彙被同時代的人越來越多地提及,並逐漸深入人心。

早期的歐洲藝術品是貴族把玩的新鮮玩意,他們喜歡將繪圖、雕刻作品挂在墻上,或是在聚會時拿出來炫耀。藝術家與貴族有密切的來往,很多人在貴族們的私人畫室裏工作,接受後者的資助。而貴族本身往往藝術素養較高,對藝術品有一定的鑒別能力。

這一階段的藝術品交易,多以私人饋贈、交換的方式進行。為了獲得更高的酬勞,藝術家要不斷完善自己的作品,以得到貴族的青睞。

後來,藝術品的受眾擴大了不少,相關市場開始成形,藝術品價格也水漲船高,出現了職業藝術家以及供作品陳列的畫廊。一些藝術家願意在自己的畫室終日勞作,以求作品賣個好價錢。19世紀前後,已經出現了一些能賣出“天價”的藝術品,例如1801年貝克福德爵士以1300基尼(英國舊時金幣名)買下了達·芬奇的《微笑的男孩》,1807年倫勃朗的《造船工程師和妻子》以5000基尼的價格售出。

在這樣的氛圍下,難免有些贗品進入市場

早期收藏家們對付贗品的方法很簡單:採信私人口碑。一些在業界有影響的人常被邀請鑒別藝術品真假,很多大買家可能會因為他們的一句話而決定是否購買。當然,這些人絕不能弄虛作假,否則就是砸自己的飯碗。

在如今的國際藝術品鑒定上,私人口碑仍起著重要作用,還有一部分鑒定是由與拍品無直接聯繫的專業人士與權威機構完成的。

起初歐洲藝術品市場也有畫家直接賣畫的小作坊習氣,但後來人們發現,由畫廊出面會使市場更為有序。畫廊的雛形是一些大收藏家(多為貴族)將自己和朋友的藏品展出並拍賣。19世紀上半葉,類似展出已多次舉行,收益頗豐,遂引起爭相效倣。如1823年貝克福德將大量收藏品展出,成交額達到43869英鎊。在畫廊漸形成規模後,拍賣的任務逐漸交由畫廊完成。1856年,諾斯威克勳爵的畫廊一次成交的數量達1500件,交易額94722英鎊。

歐美相對成熟的藝術市場分級清晰,一級畫廊市場比二級拍賣市場有更長的歷史和廣泛的市場份額,藝術家自身很少參與市場運作。一位藝術家要在一級市場充分歷煉並得到認可後,才會躋身二級拍賣市場,這個産業流程清晰而明確,模式也較為成熟固定。這種模式也使得西方的立法早早地跟進,促進了市場的完善。

國內藝術品市場:一口吃成了世界級規模,各種消化不良

從現狀來看,中國藝術品市場與19世紀的歐洲藝術品市場頗有些相似,在行業規範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不同的是,國內市場在中國經濟大發展的背景下已有了世界級規模。

目前,我國民間的文物鑒定既未形成成熟的行業自治,也缺乏法律層面的規範和監管。與文物鑒定有關的法律制度,如文物保護法、拍賣法、國家文物鑒定委員會管理規定、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等,幾乎對民間的文物鑒定沒有涉及,有關鑒定專家的資質、鑒定程式、法律責任等也是空白。有業內人士戲稱,目前國內市場處於“三無”狀態——無法律管、無機構管、鑒定者無需承擔鑒定責任。

這種狀況,直接導致了收費鑒定機構林立卻無阻贗品當道的諷刺局面。

藝術品鑒定是藝術品流通過程中的重要一環,需要嚴格把關。但目前在我國,相當一部分鑒定卻是由拍賣行完成的。南京藝術學院教授、著名美術評論家李小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種做法相當不可取,因為拍賣行是企業,追逐的是利潤最大化,鑒定結果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證。

發達國家的一級市場是畫廊,畫家本人不賣畫,而拍賣行是建立在畫廊基礎上的二級市場。而中國則正好相反,整個市場都圍繞著拍賣行轉。如果為了追求利益,鑒定方收好處開綠燈、拍賣行草草開拍,法律又不追究他們的責任,亂象的出現也就在情理之中。

隨著國內藝術品市場的發展,從法律上確認一條“萬能規則”是必要的——這就是“追續權”。通俗來説,就是藝術品作者及其繼承人,從其作品的公開拍賣或經由一名商人出賣其作品的價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相當於版權費)的權利。在那些追續權已得到實施的國家,藝術品所有人能從該條款中獲利。而這只是追續權的一方面。

從另一方面來看,追續權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作用——促進藝術品市場公開化、透明化。以英國為例,按照追續權,藝術家有權要求“任何市場從業人員”(賣方、買方、中間人、賣場、畫廊、經銷商)提供保障版權費所必需的資訊,這就減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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