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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高端藝術品拍賣的成交價,與估價相差懸殊?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3-20 19:57:16 | 文章來源: 美術報 劉曉丹

在高端藝術品的拍賣中,有兩個重要價格數據:成交價和估價。一般而言,“成交價”指拍賣師在拍場敲定的落槌價與買受人佣金之和。“估價”指在拍賣之前,拍賣行預估的價格區間,大多會在拍品圖錄上標注。旁觀者通常比較關注成交價,對估價不大注意。但對於當事人,二者都很重要。尤其買家,會在競買之前仔細研究估價,作為出價的參考。拍賣公司的“估價”,是由具有豐富經驗的權威人士確定,所以按常理,成交價應該與估價相一致,至少不會相差甚遠。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馬健在其專著《收藏品拍賣學》中,曾對此做過專門論述。他選取“朵雲軒1993-2002年書畫拍賣成交價前100名目錄”作樣本,發現其中成交價位於估價區間的,僅有19件、不足總量的20%。筆者也統計發現,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比如在“吳冠中作品拍賣成交價前90名”中,成交價位於估價區間的,僅有14件、不足總量的17%。偏差為什麼竟有如此巨大?

一方面原因,來自拍賣行。

有些是估價者的無奈之舉。評估當前拍品價格的重要參照,是以往的成交記錄,尤其是最近一次成交價。但是,高端藝術市場的拍品大多很珍稀,相似拍品出現的機會並不多,經常找不到相關的依據。這時,“權威人士”就只能在掌握有限資訊的情況下,自由發揮。

也有些是拍賣公司的故意誤導。因為拍賣前的估價可以對競買者産生心理暗示,影響其競買決策,而拍賣公司收取的佣金又直接跟成交價掛鉤,他們自然希望成交價越高越好。為了切身利益,有時拍賣公司的估價就會偏高。另外的情形更為惡劣。夏葉子就曾指出,一些不規範的拍賣公司為達成交易,會遷就買賣雙方暗箱操作。它與買賣雙方事先約定真實的成交價和佣金,然後在拍場表演,虛拍到很高的價格給別人看。為了掩人耳目,有時也會儘量高估。

更重要的一方面原因,則來自“理性評估”和“衝動競買”之間的巨大反差。

在西方經濟學中,有一個關於人類經濟行為的基本假定——“理性人”。假定經濟活動的所有參與者,都充滿智慧、精於判斷和計算,既不會感情用事、也不會輕信盲從,他們具有完全的理性,可以做出讓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理性人”有兩個重要特徵:1、了解自己的偏好,對自己的目的認識明確,對經濟生活中的任何變動,都能做出獨立選擇;2、經濟行為都是有意識的、理性的,不存在經驗型和隨機型的決策。

“理性人”假定,是想從影響人們經濟行為的眾多複雜因素中,抽出基本因素,並據此預測人們的經濟行為。其實,除了前述的“自由發揮式”和“弄虛作假式”估價,大多數評估還是力求客觀準確的。估價者的依據,既包括作品本身的性狀,也包括當前的市場行情等等,他們所做的,正是“理性人”式的獨立理性選擇。

但在拍場上,競買者卻很難做到完全的獨立和理性。

馬健舉了一個生動的案例:某次拍賣會上,一件估價為3500-4000港元的汪精衛書法,舉牌踴躍,價格飆升到4萬元後,仍有兩位競價者互不相讓,直到以22萬落槌。有趣的是,成功的買受人在簽署確認書時,一臉沮喪,因為價格大大超出了他的預計。該成交價高達估價的50余倍,並保持了10年紀錄。我們看到,經常有驚心動魄的競價場面,經常産生不可思議的天價,也經常有估價不高的精品悄然流拍,究其原因,許多與此同出一轍。難怪,不少專家都告誡競買者:“進入拍場之前,先要給自己定一個價格上限。”

在進入拍場之前確定的價格上限,一定就理性嗎?

也很難。比如近幾年,當代藝術價格一路瘋漲,吸引了大量投資者。儘管很多人已經意識到泡沫的存在,但在巨大漲幅的誘惑下,仍有人鋌而走險。在集體的市場狂歡中,再保守的估價都可能輕易被突破,在“只要買就賺”的邏輯裏,有多少人能夠理性地控制自己呢?不過,話又説回來,如果拍場上都是“理性人”、全部失去衝動,那麼拍賣也就沒什麼魅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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