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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藝考當高考捷徑

藝術中國 | 時間: 2009-03-01 16:30:14 | 文章來源: 中國藝考網

  對參加09年藝術招生考試的考生而言,很多人的身影又出現在各種藝術招生的培訓班裏,為了獲取一張“藝考”合格證,他們將投入另外一場“前路未卜”的競爭。“藝考”成為步入高校的“捷徑”

  對美術並無太多興趣和積累,參加藝術考試只是因為學習成績平平,想更加容易考取高校。

  近年來,隨著藝術類高等院校的擴招,“藝考”似乎成為越來越多高考生走進高校的“捷徑”。

  據山西省教育部門統計,2008年全省報考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4.3萬人,比2007年增加1萬多人。在山西大學一家美術招生培訓班門前,來自山西忻州的劉燕在家人的陪同下來此報名。劉燕今年升高三,之前沒有任何美術基礎,在這裡接受為期7個月的美術培訓後,將走上藝術招生的考場。

  在這家培訓班,像劉燕這樣無任何美術基礎、以通過藝術考試為目的的考生,佔整個培訓班的70%。除了支付數千元至上萬元不等的學費外,外地來的考生還要支付數額不等的食宿費用。但是,他們的家人對此都非常支援,儘管有不少來自經濟收入較低的農村家庭。

  高考落榜生小張在復讀時選擇了明年參加藝術高考。她説,如果她的藝術專業課通過了,明年她只要文化課成績稍有提高,就有望被一本院校錄取。

  在真正的藝術愛好者看來,這些參加培訓的學生是“披著內行外衣的外行”。自幼學習雙簧、曾在全國比賽中獲得名次的嚴鍇説:“在考試的重壓之下,這種靠短時間狠練、臨時上戰場的做法,容易使學生對藝術産生反感,對藝術本身也是一種褻瀆。”

  “藝考”培訓班良莠不齊

  想要速成,就得參加以應試為目的的培訓班,眾多良莠不齊的培訓班應運而生。在山西大學附近的許西街,相隔不遠就會看到一家高考藝術培訓班。據一位知情者透露,這些培訓班多數沒有辦學資格。

  不少培訓班就設在條件簡陋的旅館裏,學生們在美容美發店和餐館樓上學習。在“生意好”的培訓班“教室”裏,每個學生每人平均佔地面積不到1平方米,人人站立,支個畫板,除此再無餘地。

  條件雖簡陋,收費卻不含糊。每月800元到1600元不等。有些“資質較深”的長期班收費在1.5萬元左右,並且要求一次交清。一個培訓班學生少則數十人,多的達到200人。

  幾個月的速成培訓,真的能與具有良好根基的藝術特長生開展競爭嗎?面對這些疑問,幾乎每一家培訓班都能拿出自己的歷年學生成績,並稱進入某藝術院校的考生也是沒有任何基礎的,只要認真學就能通過。

  然而,這些慕名而來的學生和家長並不清楚,很多培訓班的主辦者和教學者並不像他們想像的那樣“硬氣”。為招徠生源,不少培訓班打出某某名師主講的招牌,而實際授課中,“名師”只是挂個頭銜或者露個臉就消失不見,大部分課程是由在校的藝術本科生和研究生負責。

  太原師範學院美術系教授胡建鋒將一些“黑畫室”的騙局歸納如下:進行“保證學生專業考試合格”或“升學率達到百分之百”等虛假宣傳;打出“中榜考生”學籍所在地學校老師推薦名義;用低學費的幌子誘騙學生;“小班授課,一對一輔導”;“高考評卷教師”親自授課;與招生學校關係熟,高考時可為考生與招生學校拉關係;列舉所謂的“中榜考生”輝煌成績等。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某大學美術學院應屆畢業生説,在本科就讀期間,他就曾在培訓班代過課,月收入1000元!據他介紹,受就業壓力的影響,不少同學畢業之後仍繼續在輔導班代課。

  “藝考”合格證並非“升學王牌”

  今天,不少學生不惜放棄高二、高三的寶貴學習時間,花費大量金錢,異地報名參加藝術培訓,他們作出如此選擇,就是衝著一張“藝考”合格證。

  “藝考”合格證究竟為何物?據了解,高考文化課考試結束後,“藝考”合格證是藝術類考生填報志願的資格條件之一。合格證的發放權掌握在招生學校手中,考生須經過一定程式的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後由學校寄達考生本人。

  換言之,社會上的任何培訓機構並不掌握合格證的發放權。但是,很多學生和家長對此並不清楚。令他們心動的,是有些培訓班聲稱“有門路”拿到合格證。有人甚至“明碼標價”,3萬元保證考生拿到合格證。

  高價換取的合格證到底分量如何?2007年9月,教育部門下達文件明文規定:“合格證書發放量不應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四倍”。然而,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目前一些招生學校超數量發放合格證相當普遍。據介紹,2008年東北某高校在山西發放的合格證數量就高達1000個,而實際上國家規定其招生的人數僅為幾十人。很多學生以為拿到合格證就是吃了“定心丸”,事實上排在幾十名之後的“合格”考生被錄取的希望非常渺茫。

  對此,有關人士分析,招生學校這樣做的目的首先在於吸引更多生源,從報名費中獲得高額收入;其次是想吸引優秀生第一志願報考本校。與之相反,包括中國美院在內的很多高等藝術類院校非常規範,不需要在這方面“做文章”。

  對於上述種種不規範的辦學現象,山西省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人士認為,其根源在於有關監管法律法規的缺失。在“藝考”合格證發放管理方面,有關部門對不規範行為的查處,需要依據受害學生的投訴,而學生一來不清楚“底細”,二則沒有這種意識。此外,執法力量有限、執法力度不夠,也是造成查處不力的因素之一。“數量太多,地址分散,説關就關,執法人員一走就開。”以培訓班為例,正規辦學機構須具備相關辦學條件後提出申請,經教育部門審核,由教育、民政等部門聯合發證後才可辦學。而近年來的非法辦學案例顯示,社會上的各種藝術招生培訓班多屬非法辦學。被查處之後,多采用更改培訓班名稱、更換辦學地點等方式“另起爐灶”。為此,這位人士提醒考生和家長,不可視“藝考”為高考“籌碼”,選擇要十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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