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培養目標:培養能從事戲劇、電視劇和其他舞臺演出的燈光設計、燈光技術及本專業教學與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學生應具有較紮實的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熟悉我國的文藝方針、政策;系統地掌握本專業基本理論和技能;了解相關學科的知識,有較高的文化藝術修養,較強的審美感覺和創造思維、有從事本專業教學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側重燈光設計的,應系統掌握燈光設計的專業技能,能勝任舞臺和電視燈光的設計和藝術體現工作口側重燈光技術的,應較熟練地掌握舞臺工程技術的專業技能,能勝任舞檯燈光工程技術工作;在掌握外語工具方面,應具有較強的閱讀本專業書刊的能力,一定的聽的能力,初步的寫和説的能力。
主要專業課程:舞檯燈光設計、舞檯燈光技術、電視燈光設計基礎、舞臺美術史、舞臺美術理論、繪畫、舞檯燈光特技、舞臺幻燈片製作、舞臺調光設備、舞臺照明設備、舞臺光學、舞臺電子學、舞臺電工學、舞臺設計基礎、導演藝術基礎、娛樂環境燈光設計、舞臺美術概論、戲劇概論、戲劇美學、藝術概論、中外戲劇史等。
實踐環節:結合教學,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調查、業務實習等實踐活動。
修業年限:四年。
畢業生適宜到戲劇院團、電視臺、電影廠、文化宮(館)、大、中企業(賓館)擔任燈光、音響設計工作,也可以到各級藝術院校和藝術研究機構從事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
授予學位:文學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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