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名稱 |
學制層次 |
招生人數 |
招生地區 |
學費 |
音樂學 |
師範 |
四年制本科 |
40人 |
全國 |
免收學費 |
作曲及表演方向 |
四年制本科 |
35人 |
全國 |
暫定8000元 |
錄音藝術 |
四年制本科 |
20人 |
全國 |
暫定10000元 |
舞蹈學 |
四年制本科 |
35人 |
全國 |
暫定8000元 |
音樂學各方向之間、音樂學各方向與錄音藝術之間均可兼報。
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
專業名稱 |
報名時間 |
報名、考試地點 |
一試 |
二試、三試 |
音樂學(師範) |
2月25、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首都師範大學實驗樓報告廳 |
2月28日開始 |
另行通知 |
音樂學(作曲及表演方向) |
2月28日開始 |
另行通知 |
錄音藝術 |
2月28日開始 |
另行通知 |
舞蹈學 |
3月5、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
首都師範大學
音樂學院音樂廳 |
3月8日開始 |
另行通知 |
説明:音樂學院不在外地設置考點。各專業考試地點均在首都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具體考場見准考證。
報考條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7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
2、音樂學(師範)專業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音樂學(作曲及表演方向)專業要求形象好,身材勻稱。舞蹈學專業要求形象、形體符合舞蹈專業本科培養條件,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報名辦法
1、各地報考各專業考生請於2007年1月15日—2月15日期間,登陸首都師範大學網站(www.cnu.edu.cn)進入本科招生頁面進行網上報名。2月25、26日兩天報考音樂類和錄音藝術專業學生到首都師範大學音樂學院正式進行報名確認。3月5、6日舞蹈類考生到首都師範大學音樂學院正式進行報名確認。
2、報名確認時須攜帶本人所在學校或單位、檔案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檔案存放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張(背後寫清姓名)。
3、一試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二試、三試各80元。
4、報名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報名時間,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5、港、澳、臺地區及華僑考生的文化考試請諮詢港、澳、臺聯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內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專業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6、考生需留下考試期間有效的聯繫電話。
專業考試
* 音樂學(師範)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總成績為300分。
一試為筆試,包括:聽辨音,佔14%;樂理,佔9%。
二試為主項(聲樂或鋼琴或器樂),佔40%。
三試:1. 副項(主項聲樂,副項為鋼琴或器樂;主項鋼琴或器樂,副項為聲樂),佔25%;
2. 視唱,佔12%;
3. 面試,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只記合格與不合格。
一試、二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三試成績之和為專業總成績。
考試內容:
◆聲樂:主項自選歌曲兩首;副項自選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伴奏譜自備。也可自帶伴奏員。
◆鋼琴:主項,(1)基本練習:兩升兩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2)自選練習曲一首;(3)自選樂曲一首。
副項,要求同主項。主項、副項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主項,(1)西方樂器自選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2)民族樂器自選樂曲兩首。
副項,自選樂曲一首。主項、副項一律要求背譜。
◆聽辨音: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等。
◆樂理:筆試,音樂基礎理論。
◆視唱:面試,限五線譜。
* 音樂學(作曲及表演方向)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二試總成績為200分,三試成績為100分。
一試為筆試,包括:聽辨音,佔21%;樂理,佔12%.(以上兩項考試內容同師範專業)。
二試:主科,佔50%;視唱佔17%(視唱考試內容同師範專業)。
考試內容為:
◆聲樂:歌曲二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伴奏譜自備,也可自帶伴奏員。
◆鋼琴:(1)基本練習: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三和弦、屬七和弦、減七和弦琶音(雙手同向四個八度);(2)練習曲一首;(3)復調作品一首(限選巴赫《三部創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譜。
◆作曲:(1)和聲基礎;(2)聲樂曲寫作。(均為筆試)
三試:只考主項,滿分為100分。
◆聲樂:(1)歌曲二首(可重復二試曲目一首),佔93%;(2)面試(朗誦與形體),佔7%。
◆鋼琴: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二試曲目),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樂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樂曲二首(不可重復二試曲目)。一律要求背譜。
◆作曲:(1)筆試,佔50%,鋼琴曲寫作;
(2)面試,佔50%,a.鋼琴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
b.民歌演唱
c讀譜和試奏
d.即興演奏。
一試、二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三試。視唱和聽辨音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三試,合格線按照不同主項分別劃定。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為最終專業成績。
* 舞蹈學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成績為100分,二試、三試總成績為150分。
一試:1、舞蹈作品片段表演或不同風格的舞蹈組合1個(2-3分鐘),80分;
2、形象面試20分。
二試:1、舞蹈基本功(芭蕾基礎訓練)30分; 2、模倣20分。
三試:1、舞蹈基本功(中國舞技能技巧)25分;2、即興舞蹈表演25分;3、舞蹈作品表演50分。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三試。二試、三試成績之和為專業總成績。
* 錄音藝術專業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總成績為200分。
一試為筆試,包括: 聽辨音,佔15%;基本樂理,佔10%(以上兩項考試同音樂學師範專業)。
二試為筆試,專業知識與技能,包括:音響聽辨及有關音樂聲學方面的知識等,佔25%。
三試為面試,包括:
1、音樂技能,佔40%,
內容為:(1)器樂(含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2)聲樂加器樂:演唱歌曲一首,自選樂器演奏樂曲一首。以上兩個測試項考生可任選一項。
2、音樂基本素質,佔10%,內容為:音樂聽辨、模唱。
一試、二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三試成績之和為專業總成績。
錄取原則
1、參加藝術類提前錄取。文理兼收。文科數學成績記入總分。
2、首都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舞蹈、錄音藝術類專業考試,並且獲得合格證的考生。
3、根據教育部2007年關於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發放藝術類專業
考試合格證後根據考生藝術專業考試合格情況編制分省計劃。
4、根據考生的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情況,全面考察。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音樂學(師範)、音樂學(作曲及表演方向)、舞蹈學專業採取文化課考試成績劃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擇優錄取的辦法。考生的專業志願順序、相關科目成績(外語)作為參考。錄音藝術專業的專業課成績佔35%(按滿分750分折合),文化課成績佔65%,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排隊,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該專業錄取時還要參考數學和外語單科成績。
5、對各專業方向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我校招生主管部門研究,可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錄取。
6、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初等教育學院
首都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院,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培養本科層次小學教師的高等師範院係,同時招收“課程與教學論”初等教育方向碩士研究生。學院擁有一支結構合理、對小學教育頗有研究的師資隊伍,在114名專任教師中,教授、副教授共47人。初等教育學院設有多媒體教室、音樂欣賞室、音樂樓、美術專用教室、舞蹈練功房、風雨操場、理、化、生、科學教育實驗室和機器人製作室等教學設施。在校本科生1212人,研究生36人,是目前國內小學教育本科辦學規模最大的初等教育學院之一。2003屆畢業生就業率達100 % ,2004屆98.6%,2005屆98.63%,2006屆98.4%。
專業設置:初等教育學院設有小學教育音樂、美術、中文、數學、英語、科學教育、資訊技術等7個專業方向,其中藝術類專業方向為小學教育(美術)和小學教育(音樂)。
培養目標與規格:小學教育專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學有專長,具備小學教育專業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勝任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具有現代教育理念並能從事教育科研的小學教育工作者。其中,小學教育(美術或音樂)專業方向的畢業生專長小學(美術或音樂)課程的教學,同時能夠兼教小學其他課程的教學。
△小學教育(美術)方向開設的主要課程:
四年總學分210學分,其中通識類課程62學分,教師教育類公共課程43學分,學科課程79學分,其他教育環節26學分。所學主要課程為:素描、色彩、速寫、簡筆畫、中國畫、設計與應用、素描人像人體、油畫人像人體、中國人物畫、實用美術、電腦美術、中外美術史、小學美術教學論、兒童少年衛生學、小學生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師專業化發展等。
△小學教育(音樂)方向開設的主要課程:
四年總學分203學分,其中通識類課程62學分,教師教育類公共課程43學分,學科課程72學分,其他教育環節26學分。所學主要課程為:樂理、視唱練耳、鋼琴、聲樂、和聲、舞蹈、合唱與指揮、曲式、中國音樂史、西方音樂史、鋼琴即興伴奏、藝術實踐、手風琴、民族音樂概論、兒童舞蹈編排、小學音樂課程與教學論、兒童少年衛生學、小學生心理學、教育心理學、教師專業化發展等。
初等教育學院2007年本科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 |
學制、培養層次 |
招生人數 |
招生地區 |
小學教育(美術)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小學教育(音樂) |
四年本科 |
25人 |
北京 |
報考條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7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
2、小學教育(音樂)專業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小學教育(美術)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報名方法
(一)報名要求
1、請考生於2007年1月15 日 ——2月15日期間,登陸首都師範大學網站(www . cnu . edu . cn)進入本科招生頁面進行網上報名。3月8、9 日兩天到首都師範大學初等教育學院正式進行報名確認。
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所在學校或單位、檔案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檔案存放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張(背後寫清姓名)。
3、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4、報名材料不全或超過規定報名時間,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5、報名地點:首都師大初等教育學院海淀部(海澱區通慧寺1號,人民大學附中西側)。
考試內容與安排
(一)小學教育(美術方向)
專業考試內容及要求:(共230分)
素描:畫石膏頭像,滿分100分。該科考試必須及格。要求構圖多樣統一,比例、形體、結構、明暗基本準確,表現方法整體統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礎。
水粉色彩:畫靜物,滿分100分。要求構圖多樣統一,色調明確,對客觀物象的形體、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關係基本準確,畫面整體統一。
人物速寫、簡筆畫:畫風景、靜物,滿分30分。要求用筆簡練、有力、流暢、形象。
初等教育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考試時間以此為準)
考試日期 |
考試科目、時間 |
備 注 |
3月10日 |
素描(8:00~11:00) |
考生自備筆、顏料、四開畫板和畫夾、水罐等,不能用畫架;“色彩”限用水粉。 |
人物速寫、簡筆畫(11:30~12:30) |
3月10 日 |
水粉色彩(13:30~16:30) |
考試地點:同報名地點。
(二)小學教育(音樂方向)
考試內容及要求:(共300分)
1、聲樂:滿分110分。演唱自選歌曲兩首,樂譜自備。不含通俗唱法;不準使用伴奏帶,考場配有鋼琴伴奏教師(費用自理),也可自帶伴奏員。
2、鋼琴、器樂:滿分90分。鋼琴自選一首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大型樂曲(奏鳴曲或中外樂曲);演奏其他樂器也是兩首曲目,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
3、視唱練耳:滿分70分。視唱:45分(五線譜及簡譜)現場抽取2~3條考試曲目演唱;練耳:25分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奏、旋律等。
4、基本樂理:滿分20分。筆試,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強,五線譜記譜法,基本節拍節奏,調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記號等。
5、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分。展示個人特長,如朗誦、舞蹈(自備伴奏帶)等。
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07年 3 月 10 日(早8:30集中進行基本樂理筆試)
考試地點:同報名地點
錄取原則
1、報考小學教育(美術、音樂)專業的考生,必須獲得初等教育學院的專業考試合格證。
2、我校初等教育學院小學教育(音樂、美術方向)參加北京市藝術類提前錄取,文理兼收. 文科考生數學成績計入總分;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
3、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北京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實際分數乘以系數,折合成滿分750分後再計算)的30%和文化課考試成績的70%相加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外語成績作為參考。
4、對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特別説明:
1、2007年凡組織藝術類專業聯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本省聯考且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2、首都師範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成績在2007年4月9日以後,由招生辦公室統一公佈。同時給合格考生寄發專業招生考試合格證,未合格考生不再寄發成績。考生可以通過電話和首都師範大學本科招生網站查詢成績。電話:68902995。網址:www.cnu.edu.cn/本科招生。
3、畢業分配:執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5、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首都師範大學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三環北路105號
郵遞區號:100037
網址:http://www.cnu.edu.cn/進入本科招生
聯繫電話:68902995(招生辦公室)、68902392(美術學院)、68902389(音樂學院)62587538;62516712(初等教育學院)
首都師範大學本部乘車路線:乘坐27、300、323、332支、374、374支、601、701、704、709、811、830等公交車在花園村西口站下車,乘坐335、336、901、康恩專線等公交車在航太橋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