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考試
1、各專業考生,除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考試外,均參加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考試。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參加本省組織的藝術專業聯考的,考生須參加相應專業的考試。報名、考試時間以考生所在省規定的日期為準,考試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規定的科目進行。
2、我院將於4月15日前,向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寄發“專業合格通知單”。考生可登錄我院網址查詢專業考試結果。
六、體檢、政審
考生的體檢和政審,按考生所在省(市、區)的具體規定辦理。
七、錄取、試讀、就業
1、考試全部結束後,我院將根據德、智、體發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對專業合格、達到文化考試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分別不同專業方向按以下原則錄取:
(1)國際文化交流方向,文化成績和外語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將專業成績與文化成績相加,按總成績排名錄取。
(2)戲曲文學創作和戲曲理論方向,按文化成績排名錄取。
(3)其他各專業方向,按專業排名錄取。其中,藝術設計、動畫、錄音藝術等專業要求外語小分;錄音藝術專業同時要求數學小分。
2、我院將於7月30日前後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可登錄我院網址查詢錄取結果。
3、根據國家規定,我院實行試讀制,試讀期一年。試讀期滿,經考核合格,轉為正式生,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單位、地區。
八、其他
1、我院向考生寄發的材料,均通過郵局向考生寄發,請考生準確填寫通信地址和收件人。他人無權代領有關材料。請考生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2、我院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
3、高等教育是非義務教育,學生須繳費上學。由於藝術專業學習費用較高,請考生根據本人家庭經濟狀況量力報考。
本院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萬泉寺400號
郵 編:100073
諮詢郵箱:zsb@act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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