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大學是省屬綜合性大學,創建於 1946 年,面向全國招生。學校坐落在北國春城長春市,現有三個校區,校園總佔地面積 112.9 萬多平方米。固定資産 5.46 億元,圖書館藏書 115.76 萬冊。學校學科門類齊全,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九大學科。設有 15 個教學院部, 37 個本科專業,全日制在校生近 11300 人。
一、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① 藝術設計專業 160 人。
本科,學制四年,授文學學士學位。該專業主要培養掌握造型藝術的基本規律、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以及相關的科學知識,並能夠在藝術設計領域中從事教學、科研與設計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開設構成藝術(三大構成)、裝潢藝術設計(四大變化)、字體設計、標誌設計、包裝裝潢設計、 VI 視覺識別、電腦軟體應用( PHOTOSHOP 、 3DMAX 、 MAYA 、 FLASH 等)等課程。
② 繪畫專業 100 人(油畫方向 60 人,國畫方向 40 人)。
本科,學制四年,授文學學士學位。該專業主要培養掌握繪畫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繪畫的各種技法以及各種流派風格的基本知識,具有獨立完成繪畫創作的能力,能在文化教育、藝術領域從事教學、創作、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主要開設素描、色彩、人物寫生、人體寫生、風景寫生、繪畫創作、電腦繪畫等相關課程。
③ 音樂表演專業 100 人,其中器樂方向 60 人 (含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長笛、薩克斯、雙簧管、小號、大管、嗩吶、二胡、古箏、鋼琴、手風琴、竹笛、黑管、揚琴及鋼琴調律), 聲樂方向 40 人 (含美聲、民族、通俗唱法)。
本科,學制四年,授文學學士學位。 主要培養從事音樂表演、聲樂教育等方面的高級人才。主要開設舞臺表演、音樂基礎理論、音樂史、藝術概論、民族民間音樂、和聲學、合唱指揮、重奏、重唱、合唱等課程。
二、招生省份:
①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油畫方向、國畫方向):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山東、山西、湖南、江西。
② 音樂表演專業: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山東、山西、湖南。
三、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
專業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准考證):
① 長春大學考點(長春市衛星路 6543 號)
報名時間:2007 年 1 月 29 日 ~30 日(長春大學綜合樓 C 區 504、505)
考試時間:2007 年 1 月 31 日
② 山西省太原市(太原科技大學)
報名時間: 2007 年 3 月 5 日 ~6 日
考試時間: 2007 年 3 月 7 日
③ 山東省濰坊市(富華國際展覽中心)
報名時間: 2007 年 3 月 11 日 ~12 日
考試時間: 2007 年 3 月 13 日
④ 湖南省長沙市(湖南大學)
報名時間: 2007 年 3 月 16 日 ~17 日
考試時間: 2007 年 3 月 18 日
⑤ 江西省南昌市(江西師範大學)
報名時間: 2007 年 3 月 24 日 ~25 日
考試時間: 2007 年 3 月 26 日
四、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藝術設計、繪畫專業(油畫方向、國畫方向): ① 素描(人物頭像寫生) 100 分、 ② 色彩(靜物寫生) 100 分。
音樂表演專業: ① 演唱或演奏( 100 分)。聲樂方向:自備考試曲目兩首(中外歌曲不限);器樂方向:自備考試曲目兩首(練習曲、奏鳴曲、協奏曲、樂曲任選)。 ② 視唱( 20 分)。 ③ 聽音( 20 分):採用筆答方式進行。 ④ 基本樂理( 10 分):筆試。考生可自帶伴奏,如需考場提供伴奏的考生,需提供抄印工整的樂譜。
五、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及錄取原則:
1 、藝術類專業加試合格者,由我校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 前寄發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專業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及《專業合格證》的發放原則在我校招生資訊網上公佈: zsb.cdjwc.com 。
2 、取得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及我校規定的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和專業復查,不符合條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必須直接到考點報名,不受理函報;考生只能報考我校藝術類中的一個專業(方向),不可兼報其他專業(方向)。
2、凡當地招生辦下發了 “2007 年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專業加試准考證(以下簡稱資格證)的省份的考生在報考我校時須持 “ 資格證 ” 和身份證及二者的複印件各一份。考生所在省未下發 “ 資格證 ” 的考生須持身份證及複印件、學校或單位及當地政府(街道辦事處)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報名,並按考生所在省份的有關藝術類招生文件提供相關材料。
3、所有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如本省有藝術類專業聯考則必須參加專業聯考且專業聯考成績達到本省合格線,方可參加我校藝術類專業報名及考試。
4、吉林省美術類考生、遼寧省考生、山西省音樂類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加試,承認省聯考成績。
5、藝術設計及繪畫專業考生自備畫具、畫板、顏料等考試用具,考試用紙由考點提供;音樂表演專業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七、 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星路 6543 號
聯繫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 130022
諮詢熱線:( 0431 ) 85250087
傳真電話:( 0431 ) 85250091
E-mail 地址: ccdxzsb@163.com
網 址: zsb.cdjw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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