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日前發佈了2007年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實施辦法,北京市暫不組織專業統考。
據介紹,藝術類考生都要參加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其中文化考試報名按全市統一規定進行,由各區縣高招辦負責組織。2007年高考報名時間為2007年1月4日—10日。專業考試報名由各招生學校組織,一般安排在2月至3月份,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生學校確定。考生要持2007年高考考生號、所在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近期同底版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若干張,直接與招生學校聯繫。
2007年北京市暫不組織專業統考,專業考試仍由各招生學校負責。考試院提倡在京招生院校之間組織專業聯考或互相承認專業考試成績。考生要按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一般于明年3月底前結束。
參加藝術院校專業考試並領取《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都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史類或理工類全國統一考試。文史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其中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滿分各為300分,其餘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藝術類考生按全市統一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填報志願。考生在已取得專業考試合格成績的學校中選報藝術類專業志願,未收到《專業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填報藝術類專業志願無效。
藝術文史類考生可以兼報文史類其他專業,藝術理工類考生可以兼報理工類其他專業(報考提前錄取的藝術專業的考生不可兼報提前錄取的非藝術類院校及專業)。
藝術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於當年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0%,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低於當年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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