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戒備森嚴的高墻大院,如今成為市民自由出入的博物院。
瀋陽故宮在380餘年歷史中,留下不少皇苑秘聞、宮廷軼事。今年是瀋陽故宮博物院成立80壽辰,人們更加關注這個“世界文化遺産”的神秘身世。10月,瀋陽故宮博物院首次開設建院80週年院史展,清史學者李鳳民以多年的研究成果,向記者講述了瀋陽故宮的幾樁秘聞軼事。
秘聞軼事之文溯閣挂錯門額
據李鳳民介紹,一般説來,無論是單檐、重檐建築,門額都要懸挂在頂檐正中。然而,曾珍藏《四庫全書》的瀋陽故宮文溯閣,卻將門額挂錯了位置。
文溯閣為單檐建築,因在底層前後又增加通廊廊廡和抱廈,便又多出一個二層檐。按照慣例,門額應該懸挂到頂層檐下。但是,文溯閣門額卻被懸挂在低矮、昏暗的下層廊檐內,並且形體碩大,比瀋陽故宮其他門額要大出好幾倍,顯然與清代宮廷建築規制不符。
據記載,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為分別收藏《四庫全書》,乾隆皇帝在瀋陽故宮西側修建文溯閣,將《四庫全書》分期分批從北京護送到瀋陽故宮文溯閣入藏。乾隆四十八年春,北京故宮總管內務府造辦處,將這塊碩大的“文溯閣雲龍毗盧帽鬥匾”送到瀋陽故宮,還帶來安裝文溯閣門額的圖樣。
但是,施工工匠們沒想到,這塊按照北京文淵閣量體設計製造的門額,拿到瀋陽文溯閣後,卻成了龐然大物,根本無法安裝到瀋陽故宮文溯閣頂層檐下。當時的盛京將軍永瑋見狀,便上報朝廷總管內務府造辦處,請求重新製造文溯閣門額。但因乾隆皇帝將到瀋陽東巡祭祖,重新造門額時間來不及。內務府總管大臣和珅,將此事奏請乾隆皇帝。乾隆皇帝下旨:按照圓明園文源閣門額挂法處理。於是,瀋陽故宮文溯閣門額,便懸挂到如今這個位置上。
秘聞軼事之最後的太監
清史學者李鳳民介紹説,經查閱《滿文老檔》等史料,清初,努爾哈赤、皇太極便在宮室裏使用太監。清朝入關後,宮中太監一道隨皇室入關,過了百餘年後,已成為“陪都”的瀋陽故宮內,又重新出現了太監。
乾隆八年(1743年),乾隆皇帝弘歷來瀋陽祭祖,並在瀋陽故宮清寧宮舉行祭天還願典禮。由於皇帝東巡已成為制度,每隔若干年就要來瀋陽祭奠祖宗,為妥善保管清寧宮祭器、管理祭祀神堂,乾隆皇帝決定,留下李進福、曹斌、劉翰學、徐國相等5名太監,在瀋陽故宮長期留守。
乾隆十五年(1750年),瀋陽地區連降大雨,糧食顆粒無收,瀋陽故宮太監們難逃此難,他們書寫呈子向瀋陽官府借糧。及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5名太監中,相繼故去4人,僅剩下曹斌一人。乾隆三十年(1765年)瀋陽發生地震,太監住房倒塌,曹斌生活更為艱難。曹斌去世後,清廷不再向瀋陽故宮派遣太監。
秘聞軼事之翔鳳閣丟失東珠
1914年農曆正月十七,盛京內務府總管突然接到報告:瀋陽故宮翔鳳閣庫房失盜,一顆頭號東珠丟失。東珠産于松花江、牡丹江等處,為名貴珠寶之一。清代官府設有“珠軒”機構,專門採購珍珠,並定制:“得珠重八分以上者充貢。”瀋陽故宮翔鳳閣庫房內所藏珍珠,均為貢珠。
接到報告後,內務府官員立即行文給奉天警察廳,派員偵查此案。偵查人員來到翔鳳閣勘察,竟未發現任何蛛絲馬跡,門窗也沒任何損壞。警察廳懷疑此案為“內盜”。當時,翔鳳閣庫房只有管理人員文璞掌握鑰匙,其他人無法進入。警察廳將文璞帶回審問,多次過堂、受刑,文璞矢口否認盜竊東珠。警察廳無奈,只好“取保勒限”,將文璞釋放。
一天,文璞請求內務府總管允許他回到翔鳳閣重新搜尋東珠後,文璞竟從裝珠寶的“興字櫃”下面灰土中,找到了那顆東珠。於是,案件撤消,文璞恢復自由,但失去翔鳳閣庫使一職的肥缺。後人們紛紛議論瀋陽故宮翔鳳閣丟失東珠案件:一説,文璞施計謀,演出一齣灰土中找到東珠的鬧劇,以掩蓋他監守自盜東珠的罪行。另一説,文璞真的不小心將東珠失落在灰土中。孰是孰非,近百年來一直莫衷一是。
秘聞軼事之檔案房失火
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瀋陽故宮發生一起重大火災。此次火災的發生時間,與崇德八年(1643年)瀋陽故宮發生火災的時間完全相同,都是4月24日下午,這在當時引起不小的揣測和波動。
1818年4月24日下午5時許,突然從瀋陽故宮大清門前東側的檔案房裏,冒出滾滾濃煙、火舌,當班官兵立即敲鑼報警。瀋陽故宮的大火驚動了沈城內的百姓,盛京將軍富俊、欽差大臣普恭、盛京工部侍郎誠安、盛京副都統和福等等官員,紛紛從四面八方趕到瀋陽故宮。由於檔案房內滿是沾火就著的文書檔案,以致大火從檔案房一直蔓延到前面的東朝房。大火被撲滅後,檔案房、東朝房幾乎全部燒燬,大量文書檔案付之一炬。
火災發生後,盛京將軍、盛京刑部侍郎徹查火災原因時,有人招供説,平時,檔案房內經常點燃一支香,供大家點煙用。每天散班前,都將這支香熄滅。想必是香火死灰複燃,最終釀成火災。盛京將軍富俊將火災調查結果上呈嘉慶皇帝後,嘉慶皇帝下旨重新細緻審理,落實事故責任人。
經審理後查明,4月24日午後,檔案房內共有4人,香火最後由任得付負責熄滅。由於任得付馬虎大意,散班前未能仔細檢驗香火是否完全熄滅,以致死灰複燃,釀成火災。結果,任得付被處以“杖九十,徒二年半”。由於任得付為旗人不受杖刑,凡處以杖刑者一律改成鞭責,在場另外3人一律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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