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藝術中創造性十分重要,但創造性不能離開生命的本體即精神與物質的相互關係去理解。所以,離開生命本體的創造就只能是一種徒有其表的空殼,或是敷了粉的死臉。那麼這種生命本體究竟是何物呢?這可以用真、善、美三位一體來説明。歷史上許多留心於此的人都覺得真善美三者難以相容,認為只能是顧此失彼不可兼得的,這是由於他們形而上學的世界觀所産生的偏差。理論家們理解的“真”多指的是知性(或邏輯)的認識對象,與自然科學及哲學範疇密切相關,故不知至真;至於“善”,多為藝術家所排斥,只是他們把“善”理解為狹義的道德説教,故不知至善;説到‘‘美’’,常常被世俗的觀念所污染,故世俗不知至美。這裡所要説的不是隨順上述的看法,而是指的至真、至善、善美。這種真善美已超越了一般的理解,而與唯一實在相通,所謂至真不真、至善不善、至美不美。説的是至真至善至美的不拘于形跡,從而開啟了真善美通一的大門,其實這真善美正是同一生命意味的三個名字而已。前面已知,美就在於生命意味之中;生命意味無處不在,是一切事物的實質內涵。一旦從藝術
作品裏把握了生命意味,就是至真;進而可以感到一切事物的高度和諧,這種和諧使人對自己與他人及一切生命個體充滿了無限的親和感,這就是至善,真善美的合一,使我們化入一種無限博大寬廣的境界,一切利害得失所帶來的敵對和傷感,封閉和狹隘都將消融,人們在其中可以找到最後的歸宿。
發表于1993年《當代美術家》總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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