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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手跡 火了之後的紛擾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4-07-21 12:41:39 | 文章來源: 中國文化報

2010年,北京某拍賣會以59.8萬元拍出沈尹默《憶魯迅》手稿,沈家後人得知後表示手稿來源非法。

2012年,由周作人撰、魯迅校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説之發達》手稿現身嘉德春拍。

2013年,一批原定於北京保利拍賣的錢鐘書書信手稿,在楊絳強烈反對,社會各界一片質疑和法律的介入下最終停拍,楊絳獲賠20萬元。

2013年,北京雍和嘉誠秋季藝術品拍賣會上,詩人郭小川手稿《團泊洼的秋天》公開拍賣,郭小川之女郭曉慧稱這份手稿為贗品。

2013年,著名作家遲子建在微網志公開質問,其投給某雜誌的一份5頁手稿在網上被公開拍賣。

2014年5月,原定現身北京某拍賣會的賈平凹《西路上》手稿,因賈平凹表示手稿是贗品而被撤拍。

2014年5月,北京某拍賣會預展莫言短篇小説《蒼蠅·門牙》手稿引起關注,莫言質疑由雜誌社保管的手稿流失,最終這份手稿得以撤拍。

2014年7月,上海某拍賣會上拍的兩封署名魯迅致洪蘭友書信手稿,被質疑為“內容拼湊、筆跡摹寫”的贗品而暫緩拍賣。

近兩年,名人手跡仿佛一下火了,然而備受關注的倒不是其拍場價格的不斷翻升,進入公共視野的常常是一起起由拍賣引起的事件。名人手跡以其豐富的歷史價值、文學價值和藝術價值成為拍場古籍板塊的新熱點,照理説並非壞事,但為什麼頻頻引起事端?名人手跡是否應該以及如何進入市場?如何保護名人的隱私權、著作權?名人手跡贗品氾濫如何得到遏制?

競拍熱導致價格井噴

已有30餘年名人書札收藏經驗的方繼孝告訴《美術文化週刊》記者,名人書札價格其實曾經歷過一段平穩過渡期。據他介紹,早在八九十年代,中國書店等古籍書店的櫃檯裏均可見名人書札,當時不論作者統一標價為每頁100元。1994年,名人書札隨著拍賣業的興起現身拍場,但當時價格還處於合理範圍。“嘉德第一場拍賣我就在,王國維的手稿底價也就500元。”方繼孝分析稱,2000年名人書札拍賣開始持續升溫,但上升的坡度相對平緩,直至2010年開始出現井噴。

2011年,康有為的行書《自作詩》以161萬元成交;2013年,魯迅兩頁《古小説鉤沉》手稿以690萬元成交,為起拍價的11.5倍;2014年,茅盾手稿《談最近的短篇小説》經過44輪激烈競價,最終以1207.5萬元創下中國文人手稿的拍賣紀錄……近年來,名人書札拍賣價格更以30%的勢頭增長,可謂一字萬金。

價格的突然高漲並非正常現象。北京匡時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副總裁謝曉冬曾透露,大概是在2010年左右開始有一些企業,包括有專門的機構成立基金去做信札的收藏。而也有觀點認為,除了較為明顯的企業行為,還有另外兩大因素:一是政府行為。隨著各地區經濟的發展,政府開始重視本地歷史文化宣傳,而宣傳離不開人,尤其是歷史名人,因此許多地方便派人到北京各大拍場參拍當地的鄉賢手記。二是博物館收藏。當拍場出現重要歷史人物的手札時,此類機構也會參與。

不過,對於名人書札拍賣高價,曾編寫《近三百年學人翰墨》的書札研究者許宏泉則表示物超所值。“名人書札本身就具有多種價值,更何況物以稀為貴。比如魯迅,他的書信600多萬元其實太便宜了,吳冠中不是説過嗎,一百個齊白石也抵不過一個魯迅。”

名人書札成了拍場的一塊肥肉,但這塊肥肉已不再針對藏家。方繼孝坦言,新的競拍者介入讓他這樣的老藏家壓力不小。“原來我們對於某件書札志在必得,在拍場舉著牌子直到最後,現在我也會買,但超過20萬元就不會動手了。”方繼孝説。

競拍者的變化並不會對藏家造成大的影響。在採訪方繼孝、朱萬章、唐吟方等多位藏家後記者發現,在拍賣會之外,藏家們的名人手跡收藏來源另有渠道:一是于過去八九十年代在古籍書店以低價購買;其次是與舊識、老文化人之間相互交換;三是從名人後人處購得。

歸屬不明、侵犯隱私成突出問題

名人手跡的收藏與拍賣看似一片火紅,然而,從沈尹默《憶魯迅》手稿到錢鐘書書信拍賣,再到賈平凹、莫言等在世名人的手稿進入拍場等事件看,名人手跡的市場之路有不少問題亟須解決。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副秘書長歐陽樹英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隨著現當代名人的書信、手稿開始進入市場,大家慢慢發現,在拍賣過程中,對其物權、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存在操作過程不完善,認定方面不明確的情況。”但拍賣公司也有不同的聲音,某拍賣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名人信札物權糾紛除了拍賣公司準備不足外,也不能排除經濟利益驅使名人家屬出面伸張“正義”。

《美術文化週刊》記者對此採訪了智慧財産權律師趙俊傑,他認為,根據《拍賣法》規定,拍賣標的應當是委託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産權利。名人書札如果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可以拍賣。只是,當書札持有者並非作者本人、繼承人而又要做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或者待拍書札涉及相關權利人隱私、姓名等人格權時,交付拍賣就需要獲得作者及相關權利人有效授權。

從趙俊傑的分析中可見,名人書札拍賣需獲得相關權利人的有效授權,同時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對書札所涉及的隱私等人格權利也給予了相應保護。去年錢鐘書書信拍賣一案,便是名人家屬以法律途徑尋求隱私權保護的標誌。楊絳直言:“此事讓我很受傷害,極為震驚。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間的私人書信,本是最為私密的個人交往,怎麼可以公開拍賣?個人隱私、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為商品去交易嗎?”此案雖然以楊絳勝訴告終,但因此事産生的影響仍在不斷發酵。

而莫言質疑由雜誌社保管的手稿出現拍場一事,也反映出了此類事件可能牽涉更多主體。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前出版社人員回憶稱,當時與名人進行出版合作時,對於諸如“出書過程中與出版方的信件溝通及書稿”等在雙方協議上很少註明退還,一些雜誌社甚至會特別標明來稿不退等資訊,這在一定程度上默許了出版社對投稿自行處理的權利。

針對此類情況,記者採訪了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法律部副主任梁飛。他告訴記者,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檔案局1992年9月13日發佈的《出版社書稿檔案管理辦法》第九條中,對出版作品的手稿所有權有過規定:作品出版以後原稿(手跡)歸作者所有,除雙方合同約定者外,一般原稿保存二三年後,退還作者,並辦理清退手續。原稿退還簽收單應歸檔。由此可見,從物權的角度來説,書稿的所有權還應當屬於作者,並且出版社應當承擔一個謹慎保管人的義務,不應以超過出版使用的範圍使用書稿。然而,現實中確實有個別合同中作者同意出版社以任何方式處理書稿的約定,梁飛表示,作者也應當及時維護權利,比如圖書出版後及時向出版社索回自己的書稿,這樣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造假有難度 鑒別需眼力

除了歸屬與隱私問題,導致名人書札拍賣風波的還有另一個更為嚴重的原因:贗品。就在不久前,即將現身上海某拍賣會的兩封署名魯迅致洪蘭友書信手稿,被質疑為“內容拼湊、筆跡摹寫”的贗品,最終暫緩拍賣。對此,魯迅博物館副館長黃喬生表示,魯迅大部分手稿書札都在博物館和紀念館,已經沒有多少炒作的餘地,但對於魯迅書札,要警惕的是造假。“我們經常遇到這種情況,有人拿著魯迅手稿來,讓我們鑒定,假的居多。最近上海又出現一個拍品,魯迅致洪蘭友信,引發爭論。有專家告訴我,是把《兩地書》的兩段話拼湊成一封信,很拙劣,居然也上拍了,這值得我們思考:為什麼上拍之前,不請專家鑒定一下?”

但拍賣公司認為,拍賣方對拍品真假沒有擔保責任,理由則是依據《拍賣法》規定:“拍賣人、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真偽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針對這項規定,記者採訪了研究該領域的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戴嘉鵬,他認為:“藝術品行業歷來有撿漏和打眼之説,對於藝術品的真偽很多時候需要競買人的眼力。所以我認為在藝術品拍賣這個特殊的領域內應該尊重其特殊的規則,拍賣法作為特殊法,有此規定也應該是合理的。”但他同時指出,拍賣的商品雖然可以通過《拍賣法》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免責,但在消費者保護層面不能免除其全部責任,“在法律適用上應注意相關利益的平衡。”

某拍賣公司負責人表示,拍賣公司如想避免諸如撤拍、糾紛之類的事件發生,一是需要從更為可靠流傳的藏家手中徵集拍品,所謂流傳有序;二是需經可提供準確依據的作者家屬、學生以及好友等認證;三是徵集拍品要從如何更好地保護和補充史實資料,而不是最大限度地謀取經濟利益的角度出發。

據了解,早在2005年,名人書札造假便已頻繁出現。手札收藏家唐吟方曾編過一本近現代名人尺牘集,其中收錄的方介堪、吳恩裕手札就被倣造。唐吟方認為,名人書札造假並不容易,甚至比書畫更難。

“書札的寫作有具體的時間、對象和內容,而書法也是很大一個難關,與書法相關的還有書寫材料(即箋紙),此外,每個名人都有自己的小習慣,造假得對這個名人非常熟悉才能下手,所以書札造假的整體難度很大。”

即便如此,在巨大利益的牽引下,名人書札的倣造依然暗潮涌動。據許宏泉介紹,名人書札造假方式主要有三種。“第一種做得比較接近,造假者找到對應年代的箋紙(信紙),然後照著名人以前的書札模倣抄襲;第二種是改頭換面,比如拿那些沒有款的老書稿,隨便嫁個款;第三種造得比較差,憑空亂造,沒有任何依據。”對於如何鑒定書札真假,許宏泉認為一方面需要有廣泛的見識與較強的記憶力,同時對人物的生平、性情、交往、詩詞、著作等都要明白。

此外,唐吟方透露,與名人或名人的後人交往獲得書札是最為可靠的收藏方式,但現在造假者也開始利用這個關係推銷偽作。“我想如果連這個收藏渠道也存在問題,我們只能憑自己的眼力和知識積累去判斷了。”

讓私人收藏進入公共領域

眼下,名人書札拍賣依然“在路上”,各大拍賣行已紛紛開始準備秋拍預展。

“名人信札,有名人致名人的,有名人致無名氏的;有政治家的,有書畫家的,還有文人學者的。無論哪種,由於其獨特的學術地位或政治地位,名人信札對於我們研究他們的生活習性、社交對象、興趣愛好,以及書畫家作品的創作背景、饋贈情況等方面都會提供詳實的史料依據。名人信札對於行業考據書畫作品的真偽,以及更深層次挖掘作品的文化內涵,都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收藏群體素質提升的體現。”某拍賣公司負責人説。

對於名人書札的未來發展趨勢,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院長孫鬱表示,名人書札相較于其他藝術品門類比較特殊,價格不會出現大起大落,並且民國時期的人物依然會備受關注。他分析稱,民國時期書札火熱,因其歷史離今人較近,其思想對當下中國依然有影響。此外,民國遺産上接中國傳統文化,下接當下的文化,同時承接西方文化,民國時期書札具備很高的學術價值與審美價值,會是未來持續一段時期的熱點。

黃喬生對《美術文化週刊》記者表示,民國名人書札依然會受追捧。“現在學界注重研究周作人的文學貢獻,他的著作在讀者中影響越來越大。水漲船高,書札也成了炒作的對象。並且,他的書札、文稿等等,量很大,多散在民間。”黃喬生認為,周作人可能是下一個熱炒對象。

名人書札拍賣前景可觀,不過孫鬱也表示了擔憂,部分系統收藏等具有整體性的書札如果進行分散拍賣,往往也會分割書札的價值,不利於研究。“我特別敬佩張伯駒先生,他把中國古代最好的一些藝術品捐給了國家,我希望私人藏家也能把一些好東西獻給國家。同時國家機構也要展出,讓大家都來看到,這是全民族的文化財富。”孫鬱説。

黃喬生也認為,對藏品的展示和研究,是博物館的重要職責。但是如果博物館總把精美的書札堆在文物庫房裏,留在私人手中也未嘗不是好事。“有些私人收藏家是水準很高、成績卓著的研究者。當然,我們也希望收藏者能與博物館合作,讓私人收藏進入公共領域,以便史料的保存與學術研究。”黃喬生認為,拍賣也是藏品進行交流的手段,但不論是收藏還是拍賣,都應優先考慮其是否有利於學術研究。

書札原本看完便可棄之,但因為前面多了“名人”,便得以以藝術品形式保留下來。“名人”二字絕非單薄,它承載著史料、文獻、文學、書法、文物等多重價值與內涵,如今電子應用的普及,使得這些帶著墨香的文字更顯珍貴。然而,只有相關法律不斷完善,拍賣行業更加注重自律以及藏家形成誠信、善意的流通理念時,市場才能真正對名人手跡價值的提升産生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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