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過億繼798和宋莊藝術區拆遷糾紛後———
為確認上上苑藝術館土地使用權轉讓無效,懷柔區橋梓鎮沙峪口村村民委員會將北京以北上苑藝術交流中心、北京上上苑藝術創作中心告上法庭。
記者今天獲悉,北京二中院對這起總投資過億的藝術園地産上訴案作出終審判決。終審駁回北京以北上苑藝術交流中心、北京上上苑藝術創作中心的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確認雙方三份合同無效的判決。
據悉,該案是繼798藝術區商業拆遷、通州宋莊藝術區“小拆遷”案後的又一起藝術園地産訴訟,並被稱為“最大的藝術地産訴訟”。
●終審判決
認定雙方所簽協議書無效
二中院審理認為,沙峪口村委會與以北上苑中心之間的協議約定,實際是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有期限轉讓。《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故沙峪口村委會與以北上苑中心所簽《協議書》,應認定無效。且雙方當事人提交的網上售房的宣傳資料等均反映出“藝術基地”內所建設的建築物,有居住、工作、藝術交流、經營等功能,並非國家公益事業所用,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無需辦理農用地轉批手續情形的規定。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