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月前發佈的《文化部、海關總署關於美術品進出口管理的公告》規定,美術品出口須經進出口口岸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門審批。那麼,廈門批量生産的油畫是工藝美術品還是美術品呢?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由於相關部門對於該公告的理解出現差異,廈門油畫出口已經大受影響。
一則公告的不同理解
“ 批量生産的油畫是工藝美術品還是美術品?對此不同地方的做法不相同,廣州將其列為工藝品,而廈門則列為美術品,甚至各職能部門的理解也有所不同。”海滄油畫村的一位畫商告訴記者:由於各方對於公告的不同理解,這大大影響了廈門的油畫出口。一些畫商就遇到了産品被海關滯留而不能如期交貨的情況。
海滄油畫村楊姓畫商就是其中之一。楊先生告訴記者:此前已經跟省文化部門聯繫過,省文化部門認為公告只針對美術品,而這批出口油畫是工業化批量生産的工藝美術産品,因此不需要省文化廳的批文。而廈門海關則認為這批貨的性質不好界定,必須要省文化廳出證明。僵持之下,只能暫扣不許出關。
那麼,這種工藝品類的油畫到底算不算美術品呢?根據上述公告的定義:工業化批量生産的工藝美術産品不屬於美術品範疇,也就是説批量生産的油畫應屬工藝美術産品,而非美術品,無須通過文化行政部門的進出口審批。但海關方面則表示,由於其種類繁雜,風格各異,數量巨大,造成海關很難對此定性,因而統一要求通過省文化廳 “認證”才允許放行。
畫商“錢途”大受影響
即便是按照程式去審批,還是會遇到很多問題。
|